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国家对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其中在校月收入(包括各种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已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学习和生活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免收全部学费;对其它一般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减收部分学费。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同时培养自立自强精神,增强社会实践能力,缓解经济压力。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或校外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校不得安排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健康的劳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生每月最多可参加多长时间的勤工助学活动?酬金标准是多少?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不应当影响学业,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关于高校勤工助学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高校设立的勤工助学酬金标准按照我省公布的最新工资标准确定。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