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19年奖助学金政策

2019/7/19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一)国家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偿援助的国家奖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按贫困等级每人每年分别为4000、3000 、2000元。具体额度按当年财政部、教育部及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为准。

(二)学院奖助学金:

1、为2019年录取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提供新生奖学金。

2、对广东省城镇困难职工子女设有"金秋助学金"2500元/人。

3、学院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学校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同时授予“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三)勤工助学:

学院设有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其中广州校区每个岗位每月勤工俭学津贴20.3元/小时、清远校区14元/小时,按月计发。

(四)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设有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每年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县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可在学校或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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