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痛!19岁大学生开学前跳楼轻生!女大学生烧炭自杀!转给大学新生,注意这件事……
2019/8/27 教育 阅读: 【放大镜】
深圳市民姜先生的儿子小磊,
这名19岁的大学生,
暑假过后他再也不能回到校园了。
大学生深陷网贷漩涡
据姜先生说,
他的儿子小磊从去年起在武汉某学院就读,
在深圳工作的夫妻俩会按月给儿子打钱。
但从今年6月底开始,
小磊开始频繁地索要生活费,
经姜先生再三追问,
才从妻子口中得知,
小磊在网上贷了一些钱。
得知情况的姜先生当天就乘坐高铁前往武汉。在面对面的交谈过程中,小磊竟直接将手机丢进水中以表决心。儿子的网贷和欠款共8000多元,姜先生还清后,便带着小磊一同去了深圳。
为了方便联络,姜先生又给小磊买了部手机。经熟人介绍,小磊于7月23号进入深圳一家工厂做暑期短工。但好景不长,在深圳打工期间,小磊疑似又在网上贷了款。
大学生与父亲视频对话,疑似想轻生
8月7号下午4点,还在气头的姜先生突然接到了小磊发来的视频通话邀请。小磊跟姜先生说他现在在房顶上,并表示自己已经受不了了。
在视频中看到小磊确实站在了十多层高的宿舍楼顶,姜先生和妻子立即赶到了厂区,但被保安将拦住。
姜先生说,等了10多分钟在警方到达后,两人才得以进入宿舍区。但此时小磊已经从房顶上跳了下来,不幸离世。
登录儿子微信号疑似发现网贷原因
而在小磊去世后,姜先生也重置了他的微信号,并发现了小磊疑似网贷的原因,很可能是参与了网络赌博。
目前,姜先生针对小磊微信里,参与赌博群一事已经向警方报了案。同时向其工作的厂方讨要说法,目前双方仍待进一步协商。
同样令人痛心的是
8月7日在海南海口
24岁的某大学女大学生
因欠了25万余元的贷款无力偿还
和爸爸打了个招呼后
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点燃了木炭
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24岁的女大学生梦梦(化名),家境贫寒,今年刚从北方某重点大学毕业,毕业后曾在海南某企业实习。
被骗了几十万元后,在多重压力下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事件迅速引发网友关注。
遗书称遇人不慎,被骗了25万余
“给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原谅女儿在今日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遇人不慎,被骗了二十几万元无力偿还。挪用了爸爸6万7千元,借了十几万贷款,还欠朋友们几万元,你们养育我这么多年,我却做了这些对不起你们的事,我只能选择了结自己这一生……”这是梦梦的母亲发现女儿留下的遗书。
在另一份留给朋友的电子遗书中,梦梦称,她借来的钱被“平台”一步一步诱导进行充值,为了把钱拿回来,她多次充值,最后25万余元全被套进去……微信中有带她投资股票的好友。
该事件在网上引发许多网友关注、评论,
网友们纷纷对校园贷表示谴责,
不少网友表示:
网贷把人逼上绝路
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提醒大学生们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
目前正值大学生们开学之际,
一些非法机构采取各种手段,
诱骗在校学生申办不良“校园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出预警,
提醒大家一定提高警惕、抵住诱惑!
▲视频:《防范“校园贷”诈骗》
一些不良校园贷机构利用虚假宣传,诱骗在校大学生陷入“套路贷”“高利贷”陷阱,“小贷”滚成“巨债”,并采取威胁、恐吓甚至暴力方式进行催贷,严重危害大学生安全,同学们一定要保持警惕!
高利贷、诱导贷款,提高授信额度易导致学生陷入“连环贷”陷阱。如侵犯学生隐私的“裸条贷”、遭遇高利贷的“低息贷”以及逼迫大学生“裸贷肉偿”等非法网贷可能使大学生陷入连环债务之中,因无力还债,无法躲债、逃债,导致违法犯罪等极端行为屡屡发生。
部分校园借贷平台利用少数学生金融知识匮乏,金融监管空子,诱导学生过度消费,形成消费惯性。最终导致学生无力还款,造成信用记录不良,并影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校园不良网贷平台存在信息盗用风险,被冒用身份者可能会面对信用记录被抹黑及追债等问题。
暴力追债现象威胁学生人身安全。涉事学生因此受到胁迫和利益伤害,严重影响了正常学习生活,也给家人和周围师生造成困扰。
校园贷or校园Die?
发现“套路贷”及时报警
下面这几种情况都是“套路贷”犯罪行为,如果发现请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
1、以“迅速放款”为诱饵吸引借款人,随后以行规为由,哄骗借款人签下高于所借款项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比如借10万元,欠条写的却是20万元。
2、刻意制造逾期陷阱。当还款日期临近,借贷公司不主动提醒借款人逾期,甚至以电话故障、系统维护为名导致借款人无法还款。然后,这些公司就以违约为名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
3、层层“平账”。放贷人哄骗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拿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比如,放贷人通过银行转账给借款人20万元,接着让借款人取出,然后拿走其中的10万元,最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钱只有10万元,但是银行流水却显示有20万元进账。
4、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
5、与被害人进行相关口头约定,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
6、通过暴力手段,或者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不少人通过这些公司借款后,原本借款金额仅为10万、20万左右,最后都“滚雪球”滚成了三四百万。
7、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协助制造银行走账记录的;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帮助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希望大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
远离网贷
发现遭遇“套路贷”
及时报警求助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记得提醒身边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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