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音乐学类专业:
⑴声乐面试钢琴伴奏由以往考场提供钢伴人员现场伴奏,改为考生自带钢琴伴奏音乐现场播放伴奏。伴奏音乐由考生自行录制,且仅为钢琴伴奏(不允许乐队伴奏)。伴奏音乐格式为MP3格式,存储介质为U盘或CD盘。
⑵器乐面试演奏曲目由以往的两首,改为考生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评委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一至两首。
2.舞蹈学类专业:
⑴统考专业名称由“舞蹈学”更名为“舞蹈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包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
⑵笔试不考“练耳”。笔试科目由《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改为《乐理与音乐常识》(满分100分)。
⑶面试项目“形象身高”更名为“形象气质”。依照考生五官、身材、形象、气质各相关要素综合评分。
⑷考生须着练功服参加面试。不得穿戴任何舞台表演性服饰入场,考生自备扇子、鼓、水袖、剑等表演道具。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项目“形象与气质”更名为“形象气质”。依照考生五官、身材、形象、气质各相关要素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