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0年高考体检通知
各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各体检医院: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为做好我市今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12〕5号)执行。
(二)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对体检项目、检查手段、收费等问题,请各区按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
(一)体检时间
广州市高考体检时间:高考报名(2019年11月1—10日)后至2020年2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区根据学校上课情况作出安排。
(二)复检时间
考生须于3月4日—5日进行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须于2020年3月13日前上报市招考办;因肺结核等特殊原因需要复检的考生可安排在6月11日—12日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须于6月12日—17日上报市招考办。
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于接到复检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招考办向市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由市招考办指定的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三、项目内容
(一)培训
各区招考办、卫生健康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召开招生体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参加招生体检工作的医护人员认真学习“高考无纸化体检”的相关要求,正确掌握体检标准和方法,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操作、统一录入,不偏宽、不偏严。
(二)体检
根据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保留转氨酶检测。为保证体检质量,考生抽血检验统一安排在上午空腹进行。体检完毕后,肝功能的化验单由体检医院统一交区招考办保管备查。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精神,健康体检不得使用直接荧光屏透视。考生体检应当优先使用DR(数字X线摄影)取代普通X线摄影和CR检查。
(三)体检数据录入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数据录入的有关设备由各区招考办提供,体检情况由体检医生现场通过手持设备录入。各体检医院应对录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市招考办向各区招考办、各体检医院提供技术支持。
(四)残疾考生申报登记
各体检医院要及时将《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报登记表》发给参加体检的残疾考生,由考生填写相关资料,体检医院负责填写考生体检情况,并在体检结束后交各区招考办。各区招考办要及时将残疾考生的名单和体检材料汇总后报市招考办。
(五)复检
各区招考办要加强对体检复查工作的监督与管理,选定一所体检医院为本区考生的复检医院,并负责组织安排考生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复检医院统一复检。
具体安排如下:
1.因遗漏、错填体检项目,以及身高、体重等简单体检结果与客观实际不符而考生要求复查的,必须在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初检谷丙转氨酶异常或其他疾病经治疗后要求复检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区招考办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各区务必指定专人到医院协助做好复检工作。
2.疑似或初步诊断为肺结核的考生集中安排到广州市胸科医院专科门诊部,越秀结控定点门诊(横枝岗路62号)复检。
3.市招考办委托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对我市考生提出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裁定。对某些疑难症状或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如果有必要再作复检的,由市招考办开具介绍信后由专人带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复检。
四、体检收费
为规范高考考生体格检查,体检项目、检查手段、收费等问题按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一)体检收费由体检医院按物价和卫生健康部门已公布的项目标准向考生收取。不足105元的按实际标准收取,超过105元的按105元收取。
(二)请各体检医院填好2020年《普通高考体检医院收费(标准)项目表》(附件3)后,于2019年12月17日前交所在区卫生健康局和招考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体检工作是普通高考各项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各级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大事大抓,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要成立市属各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体检组,领导小组应由各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人及主管部门人员组成,体检组以体检医院为单位组成。各指定体检医院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妥有序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二)搞好宣传教育
我市今年继续全面推行“高考无纸化体检”,要大力开展宣传和加强遵纪守法教育,教育考生按照规定依时参加体检,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在体检场所不喧哗、不嬉戏,家长不陪检,教育考生自重自律,凡发现考生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该考生的体检资格,并将其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生不按照指定的体检医院和复检医院体检,其体检结果作无效处理。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体检医院要落实责任制,主检医师应由责任心强、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要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如实录入考生体检信息,不得漏检、错检体检项目,更不得故意隐瞒考生体检真实情况。各区招考办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体检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六、其他事项
报考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招生以及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单招、残障生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单招、高职自主招生和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招生的考生体检工作,参照以上通知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组织机构
2.广州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医院名单
3.普通高考体检医院收费(标准)项目表
4.广州市2020年普通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安排
5.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报登记表
6.2020年普通高考残疾考生汇总表
附件1-6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