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春季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2020/2/1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东省18所全国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之一,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学校地处广州市,现有天河、白云以及荔湾校区。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16000人,成人学历教育规模达9000人。
学校历史
1957年创办原名广州有色金属工业学校
1999年开始承担高等职业教育
2002年升格为高职院校
2008年1月首批通过第二轮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2年8月被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
第二批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2015年1月被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评为
2012-2014年度“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
2016年7月,学校成为
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6年10月,学校成为
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9年10月,学校成为
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一)依据学考成绩招生计划:
1、文科:1024人
2、理科:2000人
(二) 自主招生计划:
1、自主招生(中职):355人
(三) 3+证书招生计划:
1、3+证书中职:1500人
2、退役士兵:15人
注:1.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对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考生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要求详见《2020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
2.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和汽车电子技术专业所报考的考生需中职就读直接相关专业(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对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其他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报考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文科类、理科类普通高中考生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1门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考生的3门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备注:
1.各专业名称及招生人数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文科类专业学费文科类专业学费525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学费6410元/生·学年;住宿费900-1800元/生·学年。
3.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录取。文科类及理科类根据考生投档学考成绩总分排位情况,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根据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中职阶段就读专业相关性较高的考生。
自主招生(中职生)招生录取规则
本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需要注意的是: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告知院校学生,不得转学。
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考核方式及考试时间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专业对应中职专业及证书要求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本校面向中职生招生自行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4月11日上午进行,考生来本校参加考试。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考核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4月14日前,本校确定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中职毕业生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于4月18日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确定。
本校根据报考考生的专业志愿及成绩情况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文化基础测试满分值的40%(140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的40%(60分)。
本校按照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考生总分相同时,对于中职应往届毕业考生,按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上下滑动可查看详情)
各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专业学院
录取规则
高职专业学院实行中高职院校联合培养,教学地点设在协同中职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本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本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录取考生不得转专业或转入同专业非试点班。有关协同培养(育人)方式及学籍管理,请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向我校咨询。
高职专业学院招生按照“学生自愿报考、高职院校考核录取”的原则,参照本校面向中职生自主招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择优录取。
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3月28日~4月1日
4月6日前
4月8日前
4月9日前
4月16日前
中职毕业考生名单
4月22日前
4月30日前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我校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及免试考生获奖要求详见我校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20)87745757
传真:(020)87243522
电子邮箱:gdgmxsc@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gdgm.cn
普高招生网址:
https://www.gdgm.cn/xsc/1530/list.htm
自主招生网址:
https://www.gdgm.cn/xsc/zzzs/list.htm
上一条
没有了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