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穗生是指户籍在海珠区,在本市以外地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跨区生是指户籍在海珠区,在本市其他区(县级市)就读的小学生毕业生。
一、 申请办法
返穗生、跨区生需回户口所在区升读初中的,须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多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区提出申请。
1、 提交户口簿 (原件与复印件)
2、 学生的二代身份证 (原件与复印件)
3、 学生父母(本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或拆迁协议书、租赁合同等)。(原件与复印件)
4、 毕业小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其中跨区生应提供其毕业小学登陆“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所打印的“学生信息”表。
二、 办理程序
办理形式:现场集中办理。
办理时间:2012年5月11日8:30-11:30、14:00-16:00
全广州市只有一天
办理地点:海珠区少年宫(西区),同福中路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