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场守则

2013/3/22  广东考试服务网  阅读:  【放大镜】  

      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场守则:

      1.服从各市(县、区)考试机构的统一指挥,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
      2.严格按要求合理设置考场。考场布置要干净整齐,并张贴欢迎标语、试室分布图、考生守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
      3.严格按规定加强考场管理,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确保考试期间试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不得擅自对外公布、传递试题内容。
      4.认真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工作。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健康条件较好的同志担任监考工作,并在考试前,集中监考员学习监考员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
      5.确保考场安全、安静、清洁,为考生提供舒适的考试环境。
      6.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考生在试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试室。
      7.除考场主考及经批准的考试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各考场必须配备金属探测仪用于检查考生是否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
试试室。
      8.考场要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从严惩处。

学校首页:资格证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