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广东科学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4)

2013/3/24  http://www.cankaoxx.com  阅读:  【放大镜】  

第二十二条 考核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
2、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内容涵盖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内容主要为专业技能测试,旨在考核考生专业方面的基础素质和基本技能。
第二十三条 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附加分+面试成绩。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附加分+技能测试成绩。
 
第七章  附加分
第二十四条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分,附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1、 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6分、14分、12分。
(2)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竞赛或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加14分、12分、10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2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15、10分。
(3)在校期间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竞赛或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加14分、12分、10分。
 
第八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如某招生专业符合成绩要求的考生数量不足,学校将减少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六条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办法:按普通类专业招生计划(不分专业)的1:2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的成绩(笔试成绩+附加分)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录取名单确定办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情况,划定最低拟录取资格线,然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平行志愿方式)。
2、产品造型设计专业(美术类)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确定办法:根据产品造型设计专业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录取名单确定办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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