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如下,同学们都来看看吧:
广东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工作指南(试行)
根据《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粤财教〔2013〕54号)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将中职技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由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逐步调整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具体调整步骤如下:(1)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助学金政策覆盖一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将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调整为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补助标准、财政分担等按照粤财教〔2013〕54号文件精神规定执行。涉农专业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的10%确定。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的技工院校资格、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象界定标准、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申报、审批程序,以及国家助学金管理检查等相关要求,均参照《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工作指南(试行)》规定办法执行。
本工作指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各地各学校可根据省文件精神制订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