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小学招生指南

2014/3/8  校长办  阅读:  【放大镜】  

根据海珠区公布的小学招生指南,2013年该区仍将按照“统一招生、分点申请、统筹分配学位”的办法,除了具有海珠区户籍的六周岁以上儿童之外,具有广州市户籍、因市政建设项目临时搬迁到海珠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已安排永迁的不属此范围),今年依然可在海珠申请入学,学位申请时间为5月11、12、13日(星期六、日、一)共三天。

 

在对同一户址、同一房产的学位规定上,海珠区明确表示辖内学校对应只能安排一个学位,但对于孪生子女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双子女户将“开恩”,如同一户址及同一房产在最近5年内已在辖内学校有在读学生的,该户址和房屋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海珠区对辖区内特殊儿童接受教育也做了详细说明,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适龄重症残疾儿童请向居住地所属申请学位的小学提出送教上门申请,轻、中度智力残疾经康复训练已可以回归主流的儿童,家长可自愿到所属地段小学申请随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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