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简章(2)

2014/3/20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二)网上报名:3月20日—3月26日,考生凭姓名、身份证号、高考报名号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上注册用户,并填写相关申请资料;(3月26日下午17::00系统截止报名)

      (三)网上填报材料审核:我院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打印材料: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表及正式报名信息表;

      (五)现场确认:3月28日—3月29日,考生先到我院财务处缴交报名费(现金缴费),再凭缴费单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上交相关材料,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技能证书原件(中职考生)、高考报名回执原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上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同时需要上交以下材料。

 

需要上交材料一览:

      1、2014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审核通过后在学院自主招生系统打印)(经申请人所在学校学籍部门,并须签署推荐意见,中职往届生无须签署意见);

      2、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报名系统打印);

      3、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等级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实);

      4、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高考报名回执复印件(考生报考必须提供报考回执,如考生没有可向考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咨询);

      6、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中职考生不必上交);

      7、技能证书复印件(原件于现场确认时查验,高中考生不必上交);

      8、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高中往届生需上交,应届生不必上交,原件于现场确认时查验)。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不接受邮寄。请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3月29日下午17:00点前),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附加分项目相关说明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予以附加分奖励。以下附加分项目只能取一项最高分值的项目加分,不可重复加分,附加分最高不能超过1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送达我院招生办,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二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获得三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2、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8分,获二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获得三等奖者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

      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5分、3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3.高中阶段参加省级(含)以上教育、体育、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5分);

      4.体育特长生除上交获奖证明外,还必须通过我院体育部组织的测试项目确认加分值,参加本院体育部组织的考核,ABC级分别可获得10、8、5分附加分。考生获得省级体育类比赛一、二、三等奖经体育部考核可获10、8、5分的附加分。

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六、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前,学院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院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3月20日前,考生做好报考准备(登录自主招生网站了解相关政策,按照指引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没有高考报名号的考生于3月15日至3月20日到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并获取报考回执)。

      (三)3月20日-3月26日,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上接受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考生在报考时可以选择报考两个专业志愿,录取时考生未进入第一专业志愿而第二专业志愿未满时可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登录我院招生办网页自主招生专栏网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请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注意填写信息的完整度)(3月26日下午17:00截止报名)。

      (四)3月28-3月29日凭普通高考报名回执及有关报名材料,到高职院校确认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天河校区行政楼209,截至时间为3月28日下午17:00点)。

      (五)4月5日前,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本校招生章程,根据考生填报及送审的资料确定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并于4月5日在我院自主招生网站公示。

      (六)4月13日至4月18日,通过自主招生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该证和身份证将作为进入考场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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