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龙华新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指引

2014/3/22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2014年秋季深圳市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入学指引

 
  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2014年秋季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有家长问(以下简称“问”):2014年秋季新生招生按照什么规定进行?

教育部门答(以下简称“答”)

主要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1.《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以下简称“1+5”文件);

2.《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

3.《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

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号);

5.《深圳市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不含香港、澳门和外国籍适龄儿童),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户籍儿童。

2.符合“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军人子女和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1年以上)。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不含香港、澳门和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军人子女和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非深户籍学生父、母必须在深居住满1年以上);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凭证(合同)或祖屋、保障性住房、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四)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其他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

5.现申请学校所在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样本可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或中小学招生)栏目(网址:http://lhjcjy.sz.edu.cn/)下载。

7.申请初一学位的非本办事处公办学校六年级学生,需提供原就读六年级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三、学位申请的时间及程序如何安排?家长该如何报名?

答:(一)小学一年级报名程序

1.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28日—4月15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步骤:登录“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小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信息——点击“保存”—打印学位申请表—报名成功。

2.资料初审:4月19日— 4月21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提交给申请的学校。学校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3.各职能部门审核:4月26日—5月26日

各职能部门对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简称“双免”)。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免费资质”审核情况。

4.公布名单:6月16日—6月17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积分排序情况和新生名单。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5.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就读民办学校:6月17日—6月20日

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自主就近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并到所选择的民办学校登记。

6.新生报到注册:6月23日前

各学校在6月23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携带《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初中一年级报名程序

1.准备阶段:4 月上旬

对照要求,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4月18日—5月5日

具体方法: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对照自身情况,选择规定的学校,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资料。步骤:登录“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网址:http://lhjcjy.sz.edu.cn/)——在左下角“家长服务通道”处点击“初一报名”——阅读报名指引后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信息——点击“保存”—打印学位申请表—报名成功。

3.学校初审:5月10日—5月12日

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及各项资料的原件(另备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开具回执。

4.部门审核:5月19日—6月16日

各部门完成全区初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各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及时跟踪及查询自己孩子的“免费资质”审核情况。

5.公布名单:7月1日—7月2日

家长到小学毕业学校或申请的初中查询录取情况。家长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6.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就读民办学校:7月3日—7月4日

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家长就近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并到所选择的民办学校登记。

7.报到注册:7月7日前完成

各初中在7月7日前接受录取学生的报到注册。家长应及时携带《学位预申请回执》(学生的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到学校为孩子办理注册手续。逾时不办,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新生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如何规定?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

答:(一)根据学生在学区的户籍和住房情况,共划分为6个学位类型。

第一类:龙华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商品房,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祖屋(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股权证书》、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及社区居委会证明,下同)或安居型商品房(提供保障性住房合同或房产证及所在社区证明,下同)。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或祖屋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三类:龙华新区户籍,学区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下同)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

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有其他类住房。

第五类:非深圳户籍,学区商品房或安居型商品房。

第六类:非深圳户籍,学区租房或公共租赁房或其他类住房。

(二)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

1.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1)计算积分办法:按照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计算,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积分不封顶。

(2)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办法: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按房产证(商品房销售合同)签发日期计算;提交安居房申请材料的,按照保障房合同书或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书签发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租赁合同)申请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租赁合同)签发日期计算;提交祖屋、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申请材料的,按照住房地址的《水费通知单》(供水部门开具)或《电费通知单》(供电部门开具)最早的日期计算;提交集体宿舍申请材料的,按照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以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险种为准)计算。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2.非深圳户籍学生积分办法:按照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1)计算积分办法:按照申请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监护人)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的时间(月份)计算积分,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每满1个月积1分,独生子女且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积60分,积分不封顶。

(2)计算缴纳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签发的起始日期办法:提交社保清单申请材料的,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以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险种为准)计算积分;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股东的工商信息单)申请材料的,按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时间计算积分(以累计有效营业时间为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止。

(三)录取顺序和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和“先类别后积分”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1至6类依次录取,同一学位类型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至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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