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申请的通知
广州市201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6月中旬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网址:http://t.cn/RvAXNkk),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并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6月15日-18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或县级市,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毕业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特别提醒
(一)非集体组织办理毕业申请的助学组织考生作为面向社会的考生(个人办理),按此办法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需要提交学历认证相关材料的考生,如果是通过学信网申请获取毕业证书的12位在线验证码(非查询码),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为《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所需材料的流程,请具体查看《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须知》中的相关要求。
附件:1.广州市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2.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