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博职业技术学校助学政策
一、东莞财政支助(10500元):
东教职【2010】13号文件规定,凡属广东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的学生就读我校,可获得3500元每生每年的东莞市财政支助(共支助三年)。该支助直接从学费中减免。(广东省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包括:汕头市、惠州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等14个市)。
二、国家助学金(3000元):
1.全国所有农村户籍、城市低保户及广东省部分县镇非农户籍学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3000元。
2.发放形式:分两年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每月发放150元到学生银行卡。
3.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地区是指:东莞市、增城市、从化市、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南澳县、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电白县、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高要市、四会市、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梅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兴宁市、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紫金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东源县、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清新县、英德市、连州市,潮安县、饶平县、揭东县、揭西县、惠来县、普宁市、.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罗定市、阳西县、阳东县、阳春市。
三、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2500元):
凡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户籍学生可申请每人每年减免学费2500元。
四、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
学校可安排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勤工俭学,到工厂做寒、暑期工,以解决学习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