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高职三二分段报读条件和报名方式

2014/6/5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阅读:  【放大镜】  

招生对象、录取和对接方式


(一)招生对象。


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户籍或符合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并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对应试点专业,且具有广东户籍或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及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录取和对接方式。


试点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省中招平台招收初中毕业生。


学生在试点专业就学,按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中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参加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


高职学段的转段选拔考核由高职院校会同对口中职学校自主组织,原则上在中职学段的第四学期末至第五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和方式由中、高职对口院校协商确定,考核内容包括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探索过程考核和综合评价,突出专业技能。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实施较好、过程管理到位的试点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探索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转段考核方式,用中职学段基本文化知识及相关专业课程、技能成绩替代转段考核成绩(具体申请要求,见相关转段考核文件)。


高职学段录取工作由三二分段对口招生的高职院校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在中职学段第六学期,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正式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顶岗实习,准备就业或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学制、教育教学和管理


(一)学制。
中高职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


(二)教育教学和管理。
“中高职三二分段”由高职院校负责牵头组织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共同制定定位准确、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高职对接院校共同建立教学管理小组,定期组织高职、中职学校教师开展教研活动。中等职业学校按照一体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实施前三年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学生参加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考试,确保教学质量。高职院校负责督导中职学校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后两年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组织和召开管理协调机构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学生管理的相关问题。
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应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技能为核心,摒弃应试教育模式,在班级管理、教学管理、选拔考核等方面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充实各试点专业教学资源,不断提高中职学段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


高职学段招生时,视对口中等职业学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意愿情况最终确定高职院校对口招生计划,对达不到要求的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将减少对口招生计划或取消试点资格,对招生规模大,办学质量高,试点效果好的中等职业学校或专业可适当增加对口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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