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人社函〔2014〕207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近日,我省个别技工院校在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时,存在工作时间过长、与所学专业不相关,甚至个别老师从中牟取私利等不良现象,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明确纪律,规范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实习组织
要加强学生实习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各技工院校一律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二年级学生按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确需安排顶岗实习(社会实践活动)的要严格控制,每次不超过15天;三年级学生安排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的,必须与其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严禁学校违反规定向实习学生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实习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得通过学生实习牟取个人利益。学生顶岗实习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二、加强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
各技工院校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定实习计划,做好学生实习指导和教育工作。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经验丰富的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责任心强的实习管理人员常驻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考核和精细化管理。要把学生实习目标与企业岗位需求紧密结合起来,科学合理安排实习工作和教学时间。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完善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开展经常性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要高度重视实习学生的心理问题及诉求,开设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学生反映问题和提供建议的渠道,群策群力提高实习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三、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习安全
校长是学生实习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要求。要加强实习安全教育,帮助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掌握应急处置方法。对分散实习或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实习指导教师,成立实习安全巡查小组,建立分片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实习中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要以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或学生家长签订“三方协议”的形式,在顶岗实习前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要为顶岗实习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做到人人参保,防患未然。
四、开展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不规范行为
(一)自查自纠。各地、各技工院校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坚决纠正学生实习中存在的工作时间过长、实习专业不对口、个别老师从中牟取私利等违法违规问题。各市局、省属技工院校有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告于10月20日前报送省厅技工教育管理处。
(二)组织检查。10月下旬,省将组织工作组分赴各市检查督导各地、各技工院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自查自纠不认真、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和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 系 人:王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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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