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南山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通知

2014/12/3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关于申请2014-2015学年南山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的通知

 

各幼儿园:

 

  为鼓励优秀人才在我区幼儿园长期从教,进一步稳定幼儿园师资队伍,规范幼儿园教职工管理,提高我区学前教育整体水平,根据《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做好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深教[2013]477号)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2015 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36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启动2014-2015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以下称简称“从教津贴”)的申请工作。请各幼儿园备齐相关材料于2014年12月10、11日(两天)内报我办(具体时间段及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从教津贴发放的对象

在南山区依法设立的幼儿园从教的非在编保教人员,包含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

二、从教津贴发放的条件及要求

(一)发放条件

1.在深圳市幼儿园连续工作3年以上,并在现幼儿园任职满1年(现幼儿园设立不满1学年的除外);

2.教师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参加儿童医疗保健专业培训,且取得培训合格证明;保育员应取得岗位培训证;

3.参加社会保险;

4.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责任事故;

5.无违法违纪行为。

连续从教时间计算至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小学校历学期结束时间。学期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

(二)具体要求

1.幼儿园必须为依法设立的幼儿园。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法幼儿园工作的保教人员,不能申报。

2.申报者必须是现在正在幼儿园从教的保教人员。与其他机构或公司签订协议,派遣到幼儿园工作的不能申报;公办幼儿园在编人员不能申报。

3.在幼儿园连续工作必须满3学年及以上。规定2011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三学年”,2010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四学年”,2009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五学年”,2008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六学年”,2007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七学年”,2006年9月到2014年9月算“满八学年”,2005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九学年”,2004年9月到2014年6月算“满十学年”。

4.必须在现任幼儿园从教满1学年。之前工作一直连续,刚换到新幼儿园工作但不满1学年的,不能申报(新幼儿园为新设立不满1学年的除外)。

5.工作年限必须连续。中途辞职离开幼儿园的,之前的工作年限全部清零,从再次返回幼儿园岗位工作之日算起;如在园工作经历一直连续,仅在暑假期间(7-8月份)出现断档的情况,可视为工作连续。在幼儿园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前的工作经历,不能计入工作年限。

6.教师需持有教师资格证。主(配)班老师、园长及其他申报的行政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

7.保育员需持有保育员上岗证。通过我市、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组织的保育员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或通过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保育员上岗证统一考试,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上岗证)。

8.保健人员需具有市卫生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其他部门发放的证件无效。

9.参加社会保险。

三、从教津贴发放的标准与方式

(一)从教年限的计算以学年为单位,按在深圳市幼儿园实际连续从教时间累计,不完整的学年不计,满3学年的每人每月300元,以后每满1学年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1000元。

(二)从教津贴每学年申报一次,按12个月计发,分学期发放,每次发放6个月,学期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

四、申报从教津贴须提交的材料

(一)材料目录

1.审核表(原件,双面打印,见附件3)。

2. 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表(由信息管理员从系统打印,申报人签名确认)。

3.任职资格证(只需提供其中一类)。

(1)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证、资格证网上验结果页面(资格证:查原件,留复印件;验证页面:原件,加盖幼儿园公章)。

2008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验证,并打印验证页面。在网上验证结果页面点击页面左上角工具栏“文件—打印”,或者在页面空白处点击鼠标右键,选择弹出框中的“打印”,如用截图形式打印,截图必须显示整个认证页面的全部网站信息,以便核实。2008年以前取得及其他无法进行网上验证的,幼儿园汇总后填写《2008年前教师资格证情况统计表》(见附件6)。

(2)保育员:保育员上岗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3)保健人员:深圳市卫生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4.社保部门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折成A4纸大小)。

如在深圳市幼儿园购买社保的,需打印能证明在深圳连续工作年限的历年社保清单,比如,连续工作5年就打印这5年的全部清单。如政策允许可不参加社保的,需提供相应时间段银行发放工资清单或幼儿园工资做账清单。退休返聘人员,需同时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和相应时间段银行发放工资清单或幼儿园工资做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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