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区2015年小学学位申请时间和办法指南

2015/3/23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深圳市罗湖区2015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 网上申请时间:2015年4月2日—15日。

■ 提交申请材料:2015年4月25—27日。

■ 公布新生名单:2015年6月26日。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在罗湖区合法居住,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温馨提醒:罗湖区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在我区临时购房或租房,深圳户籍不保证在地段学校入学,非深圳户籍可能申请不到公办学位,请家长慎重考虑。

 

二、申请时间和办法

1、网上预申请。4月2日—15日。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或“罗湖社区家园网”—“学位申请”栏目, 进入“罗湖区2015年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填报申请信息(操作指引附后)

温馨提示:申请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请按实际居住地址申请地段学校,非地段住房学位申请系统将不接受申请。

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于4月13—15日下午4:00-6:00凭适龄儿童和家长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

温馨提醒:在申请期内申请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请家长错开申请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塞车,影响顺利申请。

2、网上比对验核:4月23日,深圳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户籍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非深户籍家长可在学位申请系统查看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验核结果。

3、提交申请材料。4月25—27日,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户籍信息比对通过,非深户籍居住证、计生、社保信息网上比对通过的家长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面第三项《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要求,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不用带复印件),到网上预报的地段小学验核申请材料(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所有材料只需交验原件(学校验核后扫描上传至招生系统供有关部门审核),初审合格的领取学位申请回执。

温馨提醒:

①实行大学区的地段,申请儿童到填报第一志愿的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②已在网上申请,申请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可于4月28—5月4日在申请系统修改、补充信息,并于5月6日向学校补交材料,超过时间学校不再受理。

4.就读资格审核:5月11日—6月12日,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的就读和免费资格。

5、公布新生名单:6月26日,新生凭申请回执到学校领取《新生报到通知书》。

6、新生报到时间:6月29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的《新生报到通知书》为准。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证明原件,不用交复印件))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交验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和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并实际居住(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4”)。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

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罗湖区连续合法居住1年以上,且计划生育状况网上审核合格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计生管理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的《计划生育证明》,招生系统将直接在网上与计生管理系统比对申请儿童家长的计生状况。家长务必提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或完善计生信息,以免影响入学资格审核。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原籍户口本、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深圳市居住证。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2”);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4”)。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工伤保险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完整纳税证明(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经营者,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股东证明,纳税证明可到税务局服务窗口开具)。

(4)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5)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外,还应出具适龄儿童父母享受该特殊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①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科办理》;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并实际居住);④《罗湖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验证时到申请学校领取)。

4、港澳及外国籍儿童:

我区有适合港澳和外国籍学生就读的国有民办学校,港澳及外国籍学生请直接到国有民办或其他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等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特殊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

4、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5、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6、2015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为准,截止时间为3月31日。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5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四、学位安排原则及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二)试行大学区招生和学区内大积分录取。根据市教育局探索学区化办学的要求,我区小学选二个区域试行多校划片大学区招生试点。由罗芳小学、新秀小学、安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和仙桐实验小学莲塘校区等小学(校区)组成一个学区;梧桐小学、大望学校组成一个学区。学区地段内适龄儿童可填报学区内二至四个学校志愿,为了保障地段适龄儿童申请原地段学校的优先权,原地段住户申请地段学校的深圳户籍购房户(含拥有产权的特殊房产)可加30分,租房户加20分;非深圳户籍加10分。学区内根据学位总量划定录取类别/积分线,按照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招生系统自动录取。

(三)实行最低租房时间限制。由于我区学位紧张,对非深圳户籍租房户要求地段内合法租房居住至少1年以上作为基本申请条件(公告见“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

(四)采用“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 录取方法。在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住房性质划分学位申请类别的基础上再按申请儿童及监护人的居住或社保工伤保险时间(或营业执照纳税时间)、计生等状况计算积分(具体见《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录取时,将视全区学位数量及申请儿童就读资格审核情况划定最低入学控制类别/积分线,按A、B、C、D、E、F类别顺序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积分只在同一类别的申请人之间比较,不同申请类别不比较积分。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 延伸阅读
  • 热门阅读

[找学校]    [招生简章]    [专业学费]    [录取分数]    [航拍视频]    [最新]


粤ICP备11094791号
【我要报名】  【回到顶部】  【放大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