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申报指南

2015/3/24  招生网  阅读:  【放大镜】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为做好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省财政厅相关要求,现就2015年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资金项目和申报范围 

  (一)公办技工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拟扶持不超过25个项目,按学校办学层次、规模以及综合考虑全省技工教育工作重点等因素,分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三个档次予以支持。省内公办技工院校可申报本项资金。已纳入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的项目不重复申报。 

  (二)民办技工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项目。拟扶持10 个项目,每个200万元。省内民办技工院校可申报本项资金。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可申报1个项目。在资金分配上,适当向县区一级基层技工院校进行倾斜。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学校办学理念先进,办学资质优良,教学管理规范,办学效果显著。自2012年以来,无违规办学情况,在教学质量督导中无不良现象,无重大办学质量问题和教学事故。 

  (二)申报项目必须用于技工教育内涵建设的实训设备购置、专业建设、校企合作、师资队伍建设、教研教改和场地建设等支出项目。 

  (三)申报单位已对用款项目组织了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书,提出项目绩效目标。需申报立项的,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立项申请工作。 

  (四)申报单位自2012年以来,在省级技工教育相关专项资金申报、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专项资金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00,逾期一律不予接收。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提出专项资金申请报告,送所属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 

  (二)地级以上市(或财政省直管县)人社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汇总审核,择优联合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交资金申请。省属技工院校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提交资金申请。 

 

  四、提交材料 

  按统一格式提交资金申报报告,详见附件。各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资料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事项 

  (一)书面申报材料一式3份,注意节约成本,申报材料要求整洁全面,装订牢固朴素,不作精美印刷及包装,每份材料厚度不超过1厘米。 

  (二)资金申报材料由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或财政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报送;省属单位直接报送。材料报送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923号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务处),邮编510031。联系人:高超,020-83133961,13822157966。申报材料中,《2015年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资金项目申报情况表》电子版本请发送至cwc83133961@163.com。 

  (三)已按粤人社办〔2015〕62号文相关要求提交了申报资料的单位无需再次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省人社厅财务处   高超,020-83133961 

                    省财政厅社保处   简单,020-83170231 

    

附件:省级技工教育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范本)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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