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校初验报名信息(4月25日-4月27日)
(1)4月25日-4月27日期间,学校将公告初验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分批次进行初验工作,家长按照安排的批次及时间,带领报名学生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初中递交报名材料 (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
温馨提示:初验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为避免过长时间的等待,请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再到校初验。
(2)今年起,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各项资料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后的积分为最终学位积分),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4)初验被否决的家长须在4月27日前,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修改申请学校,再次到所申报初中递交材料,4月27日17:00为初验结束时间,过时学校将无法受理初验。
(5)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得受理其入学申请,教育部门不予安排学位。
(6)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区政务诚信库。
4.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4月28日-6月12日)
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
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应于6月1日当天17:00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过时信息无法再修改。教育部门将修改后的信息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6月12日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审验结果。
5.统筹学位(6月13日-6月24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6月25日)
6月25日上午9:00前,各初中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7.新生报到(6月26日)
6月26日,新生到校注册。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将取消该校学位。
三、报名材料准备(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1.深圳户籍的学生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2015年3月31日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2.台湾籍的学生
(1)父母及学生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学生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3.非深户籍的学生
(1)户籍证明材料:就学学生及父母的深圳市居住证、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计生证明材料:2015年起,计生部门不再开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但非深圳户籍儿童入学,仍需审核计生信息,审核反馈结果共分3类,分别为:第一类符合计生政策;第二类不符合计生政策;第三类系统信息不完善。
其中第一类为审核合格,第二类和第三类为审核不合格,为尽量减少第三类情况的发生,请非深圳户籍儿童的监护人尽快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完善相关计生信息,确保信息审验合格,以免影响入学。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①父母均为非深户籍的,可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②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③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5)居住满一年证明材料
根据市政府“1+5”文件要求,非深圳户籍学生申请在深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必须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视为符合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社保连续缴纳满一年(附缴费清单)、办理居住证时间满一年、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时间满一年(办理登记之日起到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