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
考生必须在4月份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应届生所在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高考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高考报名点领取体检卡后根据要求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没有高考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考核办法和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1)文化考试:语文、英语。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普高类及中职类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方面,满分150分(普高类及中职类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2、考试时间安排: (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为准)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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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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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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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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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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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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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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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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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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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地点: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新港中艺苑南路29号)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本着德、智、技、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校划定综合测试合格线(普高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实行同一条线),在综合测试合格的前提下根据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学院结合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对普高类考生和中职类考生进行分类划线。)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名单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在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参与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高考。
第七章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第二十二条 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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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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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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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招生院校上报单独招生章程,省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院校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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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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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单独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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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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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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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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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生报名, 报名网址:www.bcs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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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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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到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交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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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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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组织文化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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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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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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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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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示预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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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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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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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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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正式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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