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怎样理解“高分优先投档线”?
普通高中各批次分别设“高分优先投档线”。这条投档线是在投档录取前产生的,按当前批的招生计划数,根据该批次的有志愿的考生人数,再按一定比例划定“高分优先投档线”.对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市招考办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其志愿次序优先进行投档。若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投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高分优先投档线以下的考生。但并不是说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就一定能保证被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如果选择填报的志愿学校过于热门,填报志愿不合理,所填志愿没有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仍会出现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落选的情况。
例如: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某学校投档录取时,先对690分及以上报考该校志愿的考生,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如该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再对690分以下、650分以上的考生按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投档。
假如某考生总成绩为695分,所填第一志愿A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为700分,自然他的A校志愿就落选了。所填第二志愿B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为690分,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表示该校在690分的第一志愿就已完成计划,自然他的第二志愿也落选。所填第三志愿的C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0分,低于“高分优先投档线”,表示C校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未完成计划,该生虽然第三志愿报C校,也是可以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投档时被C校录取,优先于690分以下的考生参与投档。
三十八、普通高中是怎样进行投档录取的?
(一)提前批由市招考办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统一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后续批次除老三区由市招考办统一划线外,其他区在征求各区教育局意见的基础上,按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高分优先投档线。
(二)每批次先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办计划数对应公办志愿,民办、自筹经费班计划数对应民办、自筹经费班志愿进行投档。其中,公办计划包括户籍考生(含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同等待遇的其他类型考生,简称“户籍生”,下同)招生计划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分别对应户籍生志愿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志愿同时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若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进行投档,规则同前。
(三)在多个批次安排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民办、自筹经费班),非最后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不降分录取,其剩余计划数与宿位数并入该校下一批次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四)当前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没有后续批次计划的,投档时,若户籍生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已完成招生计划,而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未完成,则继续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止;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若户籍生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对该校适当降分继续投档,直至完成户籍生招生计划;若该校的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下调至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仍未能完成户籍生招生计划,或在该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上具有我市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仍未能完成,则对剩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
当前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筹经费班没有后续批次计划,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不再降分投档,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统一安排补录。
(五)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时,本区与外区考生按报考范围同时投档。当外区考生投档数已达到面向外区招生最大计划数时,就不再投外区考生,而继续对本区考生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六)除提前批外,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按考生升学所在区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若考生升学所在区当前批次没有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招生学校所在区的该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
(七)特长生的录取,根据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定获得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的名单,按学校招收特长生的计划和学校设定的条件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学校招收特长生计划数,以学业成绩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各校在本校设定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未能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并入学校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非特长生。
(八)独立招生的学校(班)(招生学校和计划详见《报考指南》第七部分)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录取前,按照经市招考办批准并由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工作,各校录取的具体规定详见《报考指南》第二部分“ 报考独立招生学校(班)须知”。
(九)广州市美术中学安排部分招生计划在普通高中提前批前独立招生,按照学校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完成录取,如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或将计划并入第二批提前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的计划,投档时,在考生美术入门测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学校所在区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如生源不足,则适当降分录取。
(十)普通高中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均必须录取,不得退档。
三十九、中职学校如何进行投档录取?
(一)中职学校录取不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分分段投档。以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起点,以50分为间隔分段划定每段投档控制线。
(二)在分段投档控制线上,根据考生的志愿先后顺序,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招生计划数与投档数之比为 1:1的比例投档,先投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再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在投档时录取系统将按考生专业志愿和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自动进行专业分档,未被自动分档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分档。
(三)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对投档学生不得退档。
(四)市招考办将于7月末在广州招考网公布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和因部分新生不报到注册造成计划有缺口的中职学校以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补录工作。
四十、同分序号是什么?对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的考生,怎样进行投档排序?
当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排序:根据照顾录取政策的规定,首先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若情况又相同,则先比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数之和;若再有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单科成绩;若仍有相同,又再比较综合表现评价等级。
依照上述规则对全市总分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序产生的序号,即为考生的同分序号。例如一名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为678分,成绩单的“说明”栏标有“你的成绩将按7科总分为678分的第7名的顺序投档”(以《报考指南》第三部分成绩证明样式为例),表示这名考生的同分序号为7。
投档时,若有几个考生总分相同,则比较同分序号,按排序先后顺序录取。即使考生达到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并不代表就一定能被录取,能否录取,取决于考生的同分序号先后及招生学校投档至录取最低分数时的剩余招生计划数。因此也会造成考生达到了学校的录取最低分数,但由于同分排序靠后而落选的情况。
四十一、如何理解 “末位考生志愿序号”和“最大志愿序号”?
“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是指向该校投档最后一名考生的志愿序号。
“最大志愿序号”是指向该校投档考生中最大的志愿序号。
结合学校录取最低分数和高分优先投档线来看,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即“末位考生志愿序号”=“最大志愿序号”,若学校录取最低分数<高分优先投档线,“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不一定等于“最大志愿序号”,要区分看待。
以提前批为例,假设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90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50分,A学校录取最低分数为689分,最大志愿序号为4,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表示该校在提前批高分优先投档线上录取了所有第一到第四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但在690分时仍未完成计划,接着继续投690分以下,650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投到第一志愿689分时该校计划完成,末位考生志愿序号为1,即最后一个被该校录取的考生是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
四十二、要求住宿的考生,在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时,就一定能被录取吗?
不一定。根据中招的投档规则,如招生学校有宿位数量限制的,还要根据宿位数的限制进行投档。在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先后、总成绩的高低投档,当宿位投满后,只投无要求住宿的考生。所以,在宿位投满后,凡要求住宿的考生,即使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也不能投档给该校录取。
例如:A校的录取分数为650分,某一考生的总成绩为680分,填报A校志愿并要求住宿,而A校在投档至690分时宿位已满,则不再投低于690分要求住宿的考生,只往下投无要求住宿的考生,直至完成A校的招生计划为止。所以,虽然该生的成绩是680分,已达到A校的录取分数,最后也会因受宿位数限制不能被A校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学校提出住宿要求一定要非常慎重,尽量避免因住宿要求而影响录取机会,也要防止录取后因走读影响学习。
四十三、“三侨生”报考广东华侨中学如何投档录取?
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以下简称“侨中”),予以加20分投档录取。报考侨中之外其他学校的,均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也就是说报考非侨中的其它学校不享受加分,只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例如:某“三侨生”学业成绩为638分,可享受加20分对侨中投档。如当前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30,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50分,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该生志愿顺序只对侨中按加分后的658分投档,非侨中的其它志愿仍按638分投档。
四十四、有关学校如何在录取中体现对体检标准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一些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报考师范类、旅游类、幼教类、卫生、护士类、医药类学校或专业的学生,应在报考前自行到区或区级以上医院进行肝功能检查,各招生学校和考生应参照《教育部、卫生厅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执行,具体规定详见《报考指南》第六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清楚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在入学后录取学校可按有关规定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五部分 注销补录
四十五、普通高中的补录如何进行?
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报到而留有空余学位的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具体做法是:在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www.gzzk.cn)统一公布补录计划和各校原录取最低分数,各学校补录范围由补录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凡未被录取、学业考试成绩在有关普通高中原录取最低分数以上且在补录范围内的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填报补录志愿,市招考办将根据考生补录志愿先后、按学业考试成绩高低进行投档录取。补录时,不再区分户籍生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招生计划。
四十六、中职学校的补录如何进行?
市招考办将于7月末在广州招考网公布中职学校的补录计划。未完成招生计划和因部分新生不报到注册造成计划有缺口的中职学校以注册入学的形式进行补录工作。
四十七、怎样进行注销和补录?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新生不能退档。
2.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不按时注册报到的学生,视作本人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由招生学校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注销其录取结果,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中补录,只可以参加中职学校录取。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由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公布补录计划,通过征集志愿进行统一补录。
以上情况的注销、补录安排在第三批以后进行。
(二)中职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要求放弃原录取结果参加中职学校统一投档录取的,可在7月14-15日期间(普通高中补录结束后,中职统一投档录取前)到区招考办(中教科)或市招考办递交书面放弃申请(须有考生、家长签名),办理注销手续,再参加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2.放弃原中职学校录取并要求参加其他中职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注销录取处理。
3.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参加了学业考试但未报名参加统一录取(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已注销录取并要求参加补录的考生及未能升学的高中毕业生。
凡不按规定时间注册报到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8月31日中招录取系统将自动把这部分考生回收归库。
第六部分 注册报到
四十八、今年录取的新生注册报到时间有什么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在统一录取时间(即7月4日—7日)录取的新生(含民办)必须于7月11日前(即普通高中补录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中职学校在统一投档录取时间(即7月16-17日)录取的新生,须在7月24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报到手续。各类招生学校录取的新生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注册报到,具体时间详见各校《新生注册报到须知》。如不按时注册报到的,招生学校将注销其录取结果不保留学位。
爱心助学
四十九、我市免费高中阶段教育具体政策、免费对象和补助标准是什么?
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印发广州市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1〕38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财〔2013〕289号)精神,对广州市贫困家庭的学生入读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费教育。
一、免费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贫困家庭或残疾学生:
1.具有广州市户籍;
2.具有广州市普通高中(含公办、民办)学籍或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含市属及区属的公办和民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中职部、中等职业学校,不含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籍;
3.持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以下简称 “六证”)以及《残疾人证》。
二、免费补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免收普通高中“一费制”普通生学杂费,学杂费以外的费用不属于免费范围,住宿生的住宿费等其他费用,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50元,对在民办高中就读的贫困家庭学生,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中职学校:入读广州市公办中职学校的,免收学费和实习实验费;入读民办中职学校的,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其他费用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五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福彩助学资格,如何申请?
申请条件:根据《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教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总工会 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助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15〕10号)精神,贫苦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福彩公益金资助:1.广州市户籍;2.持上述“六证”或父母或本人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上有效证件之一;3.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且被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将在入学当年享受到每人一次性资助人民币1000元。
申请办法:符合上述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在中考报名期间在广州市高中阶段招考服务平台提出网上资格申请,并录入所持证件信息。报名期间未提出申请的,考生须在9月30日前持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考办(中教科)办理申请。
资格审核:持民政部门核发的各类证件由各区民政局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持《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考生资格由市总工会在招考服务平台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9月30日前仍未申请的,可作为特殊个案在11月30日前,通过书面形式,持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申请书、家庭人员经济收入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提出个案申请,由街道(单位)、区团委加盖意见后上报市青基会汇总,由市青基会统一报市民政局审批。根据团市委规定,逾期未进行申请的原则上不予认定和资助。
第七部分 咨询指引
五十一、考生可通过哪些方式了解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信息?
1.广州招考网:http://www.gzzk.cn
2.“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开放日”
开放时间::5月16、17、23、24日。
3.“阳光招考在线”-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专场电话咨询会
咨询时间:示范性普通高中 5月28日12:00-14:00; 部分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5月29日 12:00-14:00
拨打118114按语音提示参与。
4.广州招考官方微博:@广州招考
网址:http://e.weibo.com/u/2621672232
5.手机关注“广州招考”官方微信
5.2015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现场咨询会
活动时间:5月30日(星期六)9:00-12:00,13:00-16:00
地点: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琶洲展馆B区12.1-13.1馆(海珠区阅江中路30号)
6.中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 9:00—6月5日 15:00
网址:http:// zhongkao.gzzk.cn
7.考试成绩、录取结果查询:
(1)网上查询——网址:http://zhongkao.gzzk.cn/。
(2)微信查询——手机关注“广州招考”官方微信,点击“招考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3)电话查询——16880212。
(4)免费向考生发送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短信。
(5)接收《学业考试成绩单》、《电子录取通知书》及《新生注册报到须知》的招考服务平台考生个人信箱。
注:上述各项活动具体时间以广州招考网通知为准。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