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韶关翁源中考体育考试内容

2016/2/23  翁源县教育局  阅读:  【放大镜】  

根据省、市有关做好今年中招体育科考试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做好我县今年中招体育科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县初中三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4月7日至4月29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县教育局教育股组织各中学负责人抽签确定。两个项目考试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请各中学于4月6日上午9:30时派一名负责人到县教育局会议室参加备考会,会后抽签确定各中学的具体考试时间和顺序。

     各校必须在考试前主动与考试小组负责人联系,认真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生必须按考试时间依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如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因特殊情况,经考试小组批准者除外)。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内容

     2016年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成绩及体育考试成绩两方面。体育考试成绩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

     必考科目:800米(女)、1000米(男)。

     选考科目:根据《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的要求,结合教学实际,选择考生经常开展的、简单易行又有锻炼价值的三级连续蛙跳、投掷实心球、一分钟跳绳、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足球25米绕竿运球等五个项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在指定的五个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参加考试。

     初中三年级学生《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

     (二)考试成绩

     1、2016年我县中考体育成绩由《标准》测试成绩(占5%)和体育考试成绩(占95%)组成。

    其中:

    (1)抽选《标准》必达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作为学生达标指标,达标成绩计入《标准》测试成绩。《标准》测试与必考科目测试合二为一,择考考生《标准》测试在择考项目结束后,统一集中进行测试。

     (2)体育考试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2、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我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下称“中招总分”),体育100分,按55%计入中招总分。

    (三)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1、《标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规定执行。男生1000米 “达标”标准为4分55秒,女生800米“达标”标准为4分45秒,凡达到以上成绩者得满分,达不到者不得分。

     2、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四、考试组织工作

     (一)全县设15个考场,龙仙中学、龙仙二中、韶关市万豪英文中学考生统一安排在翁源中学考场考试。

     (二)成立中招体育科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考试工作。组长:甘可柱,副组长:黄伟先、刘红兰,成员:刘寿明、何碧青、王少棠、陈结初、陈青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少棠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陈结初、陈青花、刘晓燕。黄伟先任纪检督导组组长,副组长:刘寿明、何碧青、王少棠、陈结初。体育考试监考小组成员临时抽调组成。

     (三)考试时须封闭考场,除当席考生、监分员(由异校选派4~8名学生)、监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佩戴胸卡上岗)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2016年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参加体育考试,严格做到三次核对体育成绩登记卡,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弄虚作假,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双方体育成绩为“0”分,并向全县通报批评。

     (五)各考场参与组织考试的领导、教师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敢于顶住不良干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组织考试的相关人员施加压力或行贿。

     (六)各考场应按要求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成立由学校校长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具体责任,体育科组负责人、初三级主任、班主任、体育教师、校医参加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各校应于4月3日前向县招生办上报考生人数和免试、择考、缓考学生的相关材料等。

     2、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组织纪律和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考试前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加强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安全、公共道德等方面的教育,使考生做到认真对待考试,服从监考员的指挥,遵守考场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考场内出现围观、乱跑或损坏公物等影响考试工作的行为。各校初三级主任、班主任、体育教师、医生要在考场外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全部项目考完后,要安排学生打扫场地卫生,保持考场内外的清洁。

     3、各考场布置要做到规范化,实行封闭式考试。考场外场可留作应考学校班主任、带队老师及非当席考生休息或做热身运动的场地。内场所有考区,如检录区、跑区、跳区、投掷区及医疗点等主要的职能区均要有明显隔离带标志。除当席考生、监考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余任何人不能进入考场。

     4、各考场要提前做好考试场地、器材的检查维修以及医疗点和茶水供应等工作,器材不符合省规定的不能用于考试,考生不得使用自带器材考试(除跑鞋外)。各考场统一使用由韶关市教育局确认的考试器材。

5、要切实抓好考生安全防范工作,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出具体的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于2016年3月 18日前报送一份我局教育股,届时我局将组织督导小组分赴各校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各校要一项不漏落实以下八项工作:

     一是各考试学校在考试前要对考生和家长进行中考体育考试目的、意义、要求的宣传及安全防范教育;二是通过学校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知家长、考生各项注意事项,学校、家长、考生共同签订“自愿参加升中考试责任及风险告知书”;三是加强安全防范和制定应急预案,对患有心脏病等疾病的考生,要摸清情况,严重者要劝其择考(免考),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四是加强对考试体育科目的科学指导和训练工作,使学生掌握考试科目的动作规定和要求;五是考前带队老师要再次摸清学生临考身体情况,教育学生早上不要空腹应试;六是要派出责任心强的领导和老师负责带领和组织好学生依时赴考,往返路上要特别注意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七是考生要提供适应考试正规医院健康证明,于考试前将健康证明报送一份我局教育股,学校自存一份,如有不适宜考试疾病或考试前身体有不适宜情况坚决不安排考试;八是各考场要争取医院支持,考试全程设置医院卫生急救车,配备正规医务人员,备齐急救药品。

     6、学校领导、班主任、体育教师等均在考场外指定的地方休息并看管考生的物品,非监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禁区内逗留,影响正常考试秩序。开考前体育教师在场外组织考生做好准备运动后,将考生带至考试地点,把按要求编排好的学生准考证和体育成绩登记卡交监考组组长。考生进场后应集中在指定的地方等待考试。

     7、在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责任属考生的取消考生的考试成绩,责任属学校领导、教师或监考人员的将追究责任,并作严肃处理。

     8、填写考试有关表格及编组要求。各校须在考试前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800/1000米跑分组表》(即检录表,此表可自制)填写好,具体要求如下:

     ①认真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分)登记卡》(以下简称《成绩登记卡》)、《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原始成绩记录表》(以下简称《原始成绩记录表》),准考证号码栏中的准考证号必须与考生准考证号对应,不能错漏。《成绩登记卡》、《原始成绩记录表》右上方须贴上考生近期免冠近照,照片右下角应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②《成绩登记卡》、《原始成绩记录表》的编排:首先按考生选项分类,考生多的学校亦可按班分类,然后按准考证号码顺序从小号到大号排列。考800/1000米跑时,每组一般8人,最后一组不应少于2人。

     ③组别编好后,填写《800/1000米跑分组道次表》,自行印制若干份(学校领导、初三级主任、班主任、班长各1份,上交监考小组2份),并用铅笔将考生的分组道次写在《成绩登记卡》、《原始成绩记录表》对应的栏目中。

     ④《准考证》、《成绩登记卡》、《原始成绩记录表》和《800/1000米跑分组表》的组别道次和号码必须一一对应,其中《成绩登记卡》、《原始成绩记录表》和《800/1000米跑分组表》在考试前上交监考小组负责人。

     ⑤各校应在考试前一天在校门或运动场主席台上悬挂“翁源县中招体育科考试××中学﹙学校﹚考场” 横额。

 

     五、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残疾证)按体育分满分的80%计入中招总分。

     (二)患有严重疾病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可由本人申请免考,按体育分满分的60%计入中招总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等(附件2),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附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学校审核,当地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市开设考试科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2个考试科目参加考试,按其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9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两个项目成绩得分的平均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

     (四)患有严重疾病和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考800/1000米跑时摔伤,不能再考的考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在 5月20日上午9:30时于翁源中学运动场进行。如缓考时不能考,应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可免考,按体育分的60%计入中考总分。

     (五)凡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均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等手续,免修体育课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免考、择考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填写《免考、择考、缓考申请表》,经所在学校审核批准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报考登记表上,报我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免考学生考前1个月由我局报韶关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翁源教育信息网上公示10天,并在学校公布栏进行公示一周。如有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医院的确定:粤北人民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

     附件:1、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2、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标准

           3、2016年韶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卡

           4、2016年翁源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原始成绩记录表

           5、2016年韶关市升学体育考试考前病残学生免考、缓考、择考申请表

           6、800/1000 米 跑 分 组 表

           7、2016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日程表

 

                                                                     翁源县教育局

                                                                     2016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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