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017年招生简章
暨南大学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试点高校,是传统体育强校,连续五次夺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校长杯”。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按照教育部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有关规定,定于2017年2月25日—26日进行暨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第一条 招生项目与计划
2017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控制在我校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项目计划如下:
项目 |
招生计划 |
田径 |
0-13 |
游泳 |
0-10 |
武术 |
0-7 |
羽毛球 |
0-6 |
网球 |
0-7 |
合计 |
43 |
注: 计划总数以教育部最后批复确认为准,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测试情况可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
第二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考生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22周岁(以2017年9月1日计算),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二)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
第三条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陆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lxlz.jnu.edu.cn/yt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为2月15日。
(二)报名材料
1.《暨南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校考报名登记表》(请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个人身份证;
3.运动员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公示前未能提供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4.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5.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
6.近三年获奖证书;
7.获奖证书及成绩册相对应的秩序册(秩序册的封面和列有单位本人姓名的页面即可);
8. 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上述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复印并按顺序左侧装订,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
纸质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17日(以体育学院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注:报到时,需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