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是教育部首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试点高校,全国第一个大学生体育训练基地。为提升我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推动学校体育事业全面发展,以体育拼搏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精神面貌,促进学校办学水平提升,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招收项目
田径、游泳、排球、击剑
各项目小项详见《中山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标准》。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招生人数78名,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不超过116名合格考生并予以公示。
项目 |
各项目计划数 |
各项目计划数包含 |
备注 |
单考单招计划数 |
二本线65%计划数 |
田径 |
34 |
4 |
10 |
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项目顺序: 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跃、投掷 |
游泳 |
20 |
3 |
7 |
蝶泳:男1人、女2人;仰泳:男2人、女1人;蛙泳:男1人、女3人;自由泳:男4人、女4人;个人混合泳:男1人、女1人。 |
女排 |
6 |
5 |
1 |
单考单招(主攻1人、副攻1人、二传1人、接应1人、自由人1人);二本线65% 主攻1人。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顺序:主攻、副攻、二传、接应、自由人。 |
男排 |
6 |
3 |
3 |
单考单招(主攻2人、接应1人);二本线65%及以上在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项目顺序:自由人1人,主攻、副攻 、接应、二传。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顺序:自由人、主攻、副攻 、接应、二传。 |
击剑 |
12 |
1 |
3 |
同等情况下,择优录取项目顺序:男子重剑、女子重剑、男子花剑、女子花剑、男子佩剑、女子佩剑 |
注:若该项目符合资格人数少于计划数,多余计划数则调至其他项目,计划调整顺序依次为田径、击剑。
第三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者不得报考。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三、曾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注册并参加专业比赛(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运会、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等)的考生报考时须出示退役证明,否则不予参加测试。
第四条 报名方式
一、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下载打印申请表,经学校审核盖章、个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志愿。
二、报名时间:2017年1月20日至2月15日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电子文档时须确保文件清晰可读。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五条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2017年2月2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获得测试资格者打印准考证。按照物价局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登录报名平台缴纳测试费用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