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举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签约仪式
教育部公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集中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对中职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涵括德、智、体、美、劳、心理健康等方面。突出了中职学生群体的特点和职业教育特色,是针对中职学生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
《公约》签署现场
为践行教育部倡议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创建美丽校园,打造活力职校,2017年3月27日上午8时,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隆重组织全体在校生开展了践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签名仪式。学校领导许旭文校长、蔡树藩副校长、刘宇锋副校长,全体班主任及在校生共两千多人参加活动。
(学生代表上台宣读公约)
(学生代表宣读践行公约倡议书)
菁菁校园,学子圣地,碧树芳草,一花一木,靠我们全体学子共同呵护,才有春意常在;灯火辉煌,莘莘学子,苦读不辍,优良学风,靠我们全体学子孜孜追求,才有其累累硕果;师生和睦,自尊自爱,孝敬父母,传统美德,靠我们全体学子言行相随,才使其蔚然成风。
职校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为建设美丽法制安全的活力职校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今天做起,提升自身修养。校团委向全体团员青年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爱祖国,有梦想;爱学习,有专长;爱劳动,图自强;讲文明,重修养;
遵法纪,守规章;辨美丑,立形象;强体魄,保健康;树自信,勇担当。
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落实到每一位同学的言行上,摒弃以前的不良习惯,争做文明的中学生。在我们美丽校园活力职校,遇见了最美的你!最美的你,是一个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你;最美的你,在你是一个知书达理,彬彬有礼的你;最美的你,是一个热爱学习,努力的你;最美的你,是一个奋发图强,勇于担当的你!
(校领导刘宇锋副校长发言)
刘宇锋副校长在《公约》讲话中指出:“《公约》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精神新要求,又集中表达了党对中等职业学生的殷切期许。组织学习签署践行《公约》,目的是要教育引导同学们自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行为习惯,同时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识。希望同学们深刻领会学习签署践行《公约》的目的与意义,自觉主动学习签署践行《公约》”
(签名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