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要求,2017年起,我省高职院校在继续进行面向中职学生“3+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自主招生、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基础上,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
考生自主选择参加2018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考试,并以语文、数学、英语3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报考省内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文化素质”录取依据。
学考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一)符合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二)参加了2018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
(三)参加了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且符合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学科;理科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学科,此前未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或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试的考生(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要根据自身意愿及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情况选择报考。
(四)身体健康的考生(按《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
学考的招生办法是怎样的?
答: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类招生分文理科进行录取,在文科考生参加的物理、化学、生物3门或理科考生参加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均须获得等级,并至少须1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控制分数线,院校文、理科专业计划及考生志愿,按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学考和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有什么区别?
答:依据学考录取进入高职院校的考生,与通过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已被录取的考生,依然可以参加统一高考并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2018年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包括高职院校“自主招生”、“3+技能课程证书”等分类招生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