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我校组织70名学生于2018年6月22日上午赴兴宁市法院旁听一起本人吸毒且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的庭审。
来到法院,工作人员先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宣读了庭审纪律,参加旁听的学生们感受到了法庭庄严的气氛。从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时,旁听学生们表现得严肃而安静,凝神聆听案件的审理,自觉遵守法庭的纪律。学生们认真观看了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这起吸毒且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现场法制课,不仅让他们直观感受了庭审现场,还教育了学生们要严格遵守法律,违反法律的事情坚决不做。
庭审后,罗伊霖、龚海权、刘胜锋、卢秋幽4位同学接受了梅州电视台民生820栏目、兴宁电视台城乡一线栏目的采访。我校学生在受采访时,视角独特,用词贴切,表达流畅,受到了在场工作人员的一致称赞。
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的形式进行生动的禁毒、防毒和法制教育,让学生感受到法庭和法律的威严,从而增强学生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提高学生远离毒品、遵守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