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中旬,教育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省级招考部门对高考加分项目进行调整,并公布方案。
2014年,广东正式实施高考加分调整方案:对原有24项加分项目作出调整,保留加分项目7个,取消加分项目17个,并大幅降低加分的分值。考生和家长最为关注的奥赛等比赛奖项的加分和保送资格便在这一次调整中被取消。
此后,广东每年都会公布当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大的框架内对政策调整。如2018年将残疾军人的残疾等级由“一级至六级”调整为“一至四级”,其子女可获得优先录取的照顾,等等。
转眼,已经进入2019年高考时间。根据粤侨政[2018]43号《关于做好我省报考2019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我省2019年高考“三侨生”证明书的办理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别错过申请时间。
加分规定
按照省侨办、省招委会、省公安厅最新修订的“三侨生”政策规定,“三侨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以加分投档。
2018年在本、专科录取时都可加5分投档,2019年加分情况以最新公布为准。(广东高考在线将密切留意最新政策,及时带来消息)
什么是三侨生
“三侨生”是指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考生本人为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身份的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证明怎么办理
考生本人符合“三侨生”身份,且在参加高考前一年的规定受理申请时间内向本人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侨办(外侨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均有资格申请办理“三侨生”证明。
在外省参加考试的广东户籍考生办理“三侨生”证明时间按考生学籍所在省规定办理。
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不能在我省办理“三侨生”证明。
在广东省参加考试、户籍不在广东省的考生(随迁子女考生),在户籍所在省办理“三侨生”证明后,再由该省办理部门转入我省办理部门。
所需材料
“归侨”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之一的回国定居证明材料:
(1)经原回国定居办理单位出具或确认的《回国定居证》或其存根复印件;
(2)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出具的回国定居证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回国定居时间及原定居国)原件及复印件;
(3) 《居民户口簿》已注明出生地是国外或从国外回国定居,提供有效的可以证明本人回国定居前在海外居留时间符合华侨身份认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提供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
(4)国外出生证及公证部门公证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有效的可以证明本人回国定居前在海外居留时间符合华侨身份认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提供人事档案中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
(5)华侨农场依椐档案记载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情况证明原件,并提供证明出具的依据材料复印件;
(6)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查核人事档案后出具的归难侨接收安置情况和调整安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证明出具的依据材料复印件;
(7)现役军人,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归侨方面的内容材料复印件及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其它可认定归侨身份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归侨子女”所需材料
1.考生本人及归侨父(母)《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及归侨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归侨父(母)回国定居证明材料;
4.归侨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单位证明等)。
“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所需材料
1.华侨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我国驻在华侨定居国的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或居留公证〈或华侨定居国驻我田使领馆出具的居留公证,非中文公证的需提供中文翻译公证)及护照;
(2)如证明中未显示华侨在国外居留时间的,需提供出入境记录或县级以上出入境部门出具的华侨在圄外居留时间证明;
(3)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的华侨应提供驻在国居留公证,并先由同我国和华侨定居圄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认证,再到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办理认证。
2.华侨在国内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华侨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居民户口簿》、国内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侨生资格公示
应届生“三侨生"名单由考生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往届生“三侨生”名单由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示的“三侨生”一律不予承认。
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