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华南理工大学公示了2019年高校专项初审通过的名单,公示通过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另外的考试,直接获得华工高校专项资格,在高考时的相关志愿栏填报志愿,即可享受高校专项的相关照顾政策。
以下是通知原文:
筑梦计划丨关于公布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报名材料初审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我校成立审核专家组,对考生寄(送)达的报名材料进行了审核。结合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附件所示(且所有考生都可在报名系统“志愿管理”栏目查看审核相关信息)。
对审核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本公示期为:2019年5月30日-6月7日。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我校所有“筑梦计划”初审通过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合格生源考生。我校不再组织相关考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生源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兼顾生源质量、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结合我校在各省(区、市)普通类招生计划的安排,制定各省(区、市)“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最迟将于6月22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
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信访电话:020-87110195/87110126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初审通过公示名单(注:点“阅读原文”下载原文件)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华南理工大学筑梦计划初审通过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