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19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简章

2019/7/7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  阅读:  【放大镜】  

一、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各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19年“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的初中毕业生。

随迁子女最终审核由考生学籍所在市负责。随迁子女报名时,均需在审核表上盖有学籍所在市招办公章并有同意报考或审核合格意见的,才可接受报名。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学院五年一贯制招生代码:8880022

招生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元/学年)

住宿费

( 元 / 学年 )

一至三年级

四、五年级

戏曲表演

(粤剧表演)

(粤剧音乐伴奏)

50

5600

10000

1400

舞蹈表演

50

5600

10000

1400

音乐表演

30

5600

10000

1400

戏剧影视表演

30

5600

10000

1400

 

注:学院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收费;前三年学费、住宿费按中专收取,后两年按大专收取,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公布为准。

三、报名时间和报考方法

考生于3月18-23日登陆http://www.ecogd.edu.cn/zkpt_gz进行网上预报名

3月23-26日到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十一号广州校区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本省考生提供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预报名回执

二代身份证

户口簿

应届生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往届生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

2.外省随迁子女提供材料(需验原件,交复印件)

预报名回执

二代身份证

户口簿

应届生学生证或在校证明

往届生需提供初中毕业证书

随迁子女报名时,均需在审核表上盖有学籍所在市招办公章并有同意报考或审核合格意见的,方可接受报名。

注:提交材料不全者,不接受现场确认。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经审核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

㈣考试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4〕19号)规定执行。在现场确认时缴交:

1.文化课考试费75元 / 人

2.专业术科考试费 50元 / 专业

四、考试时间 考生须提前半小时到位)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术科考试

4月12日

08:00-12:00

舞蹈表演

14:00-18:00

戏曲表演、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

英语

 4月13日

08 :30 - 10 :10

数学

10 :40 - 12 :20

语文

15 :00 - 17 :00

五、准考证领取:

专业课准考证无需提前领取,考试当天412日早上于候考场领取。

文化课准考证可于411日、12日凭确认报名回执到招生办领取,有术科考试的同学可于术考结束后到招生办领取文化课准考证。(考前必须交齐报名资料。)

六、考试地点和考试科目、内容

㈠考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横路十一号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广州校区)

㈡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满分 150 分,三科总分 450 分。

㈠携带资料:身份证原件、文化课准考证、

㈡考试用品:2B铅笔、黑色签字笔、三角板、圆规、橡皮等。

严禁携带:计算器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试考场。

2.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 (60分为合格)

舞蹈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自选舞蹈片段表演( 30分):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等,时间在 2 分钟以内。

基本素质测试( 30 分):包括舞蹈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模仿测试( 20 分):现场模仿老师示范的动作。模仿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蹈等。

即兴表演 ( 20分):监考老师播放音乐两遍,学生随音乐的旋律即兴表演,内容不限。

考试说明:着装为体操服、白裤袜、舞蹈软底鞋、头发盘起来,自选舞蹈可以穿演出服,音乐自备(cd格式、u盘均可)。

⑵戏曲表演(粤剧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A粤剧表演:

形象条件(10分)

唱歌(30分):现场演唱粤曲或者歌曲一首。

基本素质测试( 20 分):包括基本功和身体条件。

白话朗诵( 20 分):自备朗诵内容,时间控制在1 分钟以内。

音乐节奏测试 ( 20分)

考试说明:着装为练功服、舞蹈软底鞋、扎头。

B粤剧音乐伴奏:

自奏曲目(40分)。

节奏模仿视唱(30分)。

模仿乐句(30分)

考试说明:考生自备乐器。

⑶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表演:(30分)命题表演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朗诵:(30分)自备诗歌、散文或小说一段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形体(20分):自备舞蹈、体操、武术一段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声乐(20分):自备歌曲清唱一段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

⑷音乐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如下(术科考试满分 100 分)

演唱或器乐演奏(50分):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视唱练耳:a、线谱或简谱视唱(30分) b、模唱(20分)

考试说明:自备演唱曲目或器乐演奏曲目,自带乐器(钢琴除外)

所有考生均还需携带:文化课准考证或领取准考证的回执、交费收据、身份证原件。

七、成绩公布:术科将于4月底、录取情况将于5月中下旬在我院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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