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会议要求,如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申请免试保送就读的考生,统一在高考高职(3+证书)类录取时向有招生计划的院校办理申请手续,2013年的自主招生不办理免试录取工作,获奖者可参加自主招生考试,个人所获奖项可作为附加分进行项目加分。
5.学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将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报名资料录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并公示。考生通过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打印准考证;
6.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和技能测试全省统一于4月20日进行,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考场设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7.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8.根据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成绩(成绩不得低于90分)和附加分之和,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
9.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能录取);
10.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共3门,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各科分值为综合文化知识200分,专业综合理论150分,专业技能考核150分,满分为500分。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
11.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12.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被学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3+证书)类高考及录取。
七、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8日前,招生宣传;
2.2013年4月8日前,接受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自主招生专栏网进行网上报名(直接手写报名表视为无效),并随时查询填报材料审核情况;
注:未获取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3月15日—3月20日,详情直接咨询所就读中职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3.2013年4月10日前,中职学校将考生报考有关资料统一委派老师或报名学生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4.2013年4月15日前,我校依据招生章程审核考生所报送的纸质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布;
6.2013年4月18日前,获得考试资格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登录系统查看考试所在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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