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13年4月20日当天,统一组织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考试笔试,其中综合文化知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时间分别为90分钟。考场地点在我校校内;
8.2013年5月1日前,公布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9.2013年5月3日前,进行面试阶段的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含)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并于专业技能面试当天上交(没有体检结果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10.2013年5月4日,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等相关测评;
11.2013年5月20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
12.2013年6月7日前,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审核备案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13.2013年9月1日前,缴交学费注册;
14.2013年9月,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步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自主招生专栏。
具体时间安排以公示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的自主招生专栏。
八、相关事宜
(一)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对自主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广东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最终解释权归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九、信息发布
因时间紧急,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
十、学院自主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负一层)邮政编码:511483
咨询电话:020-34874086、84742345
通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1342号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自主招生网址:http://121.33.253.219/zz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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