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提交报名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2.2013年3月21-25日,考生凭2013年高考准考证号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http://zs.gcp.edu.cn)。考生在网上输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如实、清晰、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各项内容,并上传免冠彩色照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信息不完整视作报名不成功。
3.每个考生可以报考2个专业志愿,专业第1志愿报考生源不足时,在公布各专业报考名单前,可从符合报考条件的第2志愿报考该专业考生中调剂。
4.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院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通过网上初审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我院提交下列纸质报名材料。考生所在各中学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
5.报名材料:
①网上打印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②《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③注明所读专业名称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
④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中职毕业生提供,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⑤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⑥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或加分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加分材料的复印件)(在笔试时验证原件)。
6.考生交齐纸质报名材料后,我院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布。审核合格考生待安排好考场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考试时间安排依时赴考。
7. 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的中职学校考生必须在4月底前参加普通高考体检,生源学校须在地级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下,到就近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有实践经验的社会青年、往届生可到地级市招生办公室领取体检卡后自行到有资质的市、县(市、区)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体检。我院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5月20日前向我院提交考生本人的《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手续。
8.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上顺序装订好。报名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院,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还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报考费用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考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科目的复函》[粤价函〔2009〕2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
1.各专业报考费用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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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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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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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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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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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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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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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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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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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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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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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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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潢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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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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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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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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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费用收费方式:
报考费用原则上由考生所在中学统一收取,中学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汇入广州城市职业学院账号(汇款时必须在汇款用途处填写中学名称及各专业报考人数),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86375471,(单独缴费的考生汇款完成后将银行回单发传真到020-86375471,须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姓名和考生号)。
开 户 名: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账 号:3602074129200019185
开户银行:工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3.报考考生必须缴纳考试费用,否则不予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缴费金额及缴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