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3年白云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供家长参考
根据《2013年白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今年白云区将继续在统筹辖区内新生入学的基础上,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禁招特长生、禁收赞助费、不得举办入学测试等规定,被明确写入《征求意见稿》中。
可凭宅基地证核实入读条件
根据白云区的要求,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均可提出入学申请。
报名需满足“人户一致”规定,即凡在白云区内报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人户一致”的本地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明,如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等;若适龄儿童长期与祖父母居住且户籍随祖父母的,需要提供适龄儿童及父母与祖父母一致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明。
作为广州市流动人口最大的区之一,随着大量新楼盘出现,该区小学地段每年都会适时调整。“切实做好地段统筹规划、合理划分小学入学地段”的意见今年也被写进了该区的中小学招生意见中,以保证所有适龄儿童都能就近入学,防止出现招生盲点。白云区将在保持招生地段范围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个别地段生源过于集中的学校做调整,按政策把学生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白云区明确要求,辖区内学校应严格按照每班不超过46人招生,如学校想要扩大招生,必须上报教育局审批。
2013年白云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随迁子女入学审批后需公示
对于部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白云区要求,家长可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的招生学校报名,其子女享受本地户口适龄幼儿同等级待遇,且就读学校不得向其收取借读费。
记者了解到,对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获得广州市政府授予的“优秀外来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获得白云区政府授予的“优秀外来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后上报教育局审批,经审批后的录取名单应该在报名学校公示三天。
对于区内企业纳税大户推荐的务工人员子女,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汇总并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由教育局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进行统筹安排。
此外,参加该区积分申请的进城务工人员,积分结果同样需要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区教育局将按照实际居住地为其统筹安排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