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材料寄送
1.自主招生报名表系统打印版(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学校德育部门审核盖章,并须签署推荐意见);
2.个人陈述表(填写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申请参加自主招生的理由以及自身具备的竞争优势);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4.广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复印件;
5.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6.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实);
7.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可以邮寄[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4008111111)或中国邮政EMS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11185),建议同一学校或班级的报名材料可一起快递寄送],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9日中午12点前),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送抵,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五)寄送材料审查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情况、处理进度;
(六)附加分值查询: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附加分符合项目及分值;
(七)打印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现场确认:综合文化考试当天到我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交报名信息核对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
四、招生程序
(一)学校制订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纳入学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
(三)附加分项目: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以下附加项目最多不超过10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进行审核。
1.高中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四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四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5分);
2.高中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4分、3分);
3.高中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
4.高中阶段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级及以上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市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6分、4分、3分);
5.取得政府劳动保障部门颁发(或授权核发)的专业职业技能中级及以上证书加5分;
6.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加10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加6分;获国家三级运动员的考生加3分。该项附加分与上面第3条和第4条附加分项目不叠加;
7.考生在高中阶段有发明创造且获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予以照顾一定分值,最多不超过10分。注: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类、文艺或体育竞赛类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最高分;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只认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四)学校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试的笔试考生名单。
(五)综合文化考试笔试在学校进行。综合考试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侧重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综合考试成绩满分200分。
(六)根据综合文化考试成绩与附加分,按照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评的考生名单。确定综合素质测评专业的考生名单采用分数级差办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设置分数级差(即第二志愿报考者减去5分)。
(七)考生参加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指定的负责高考体检的医院组织的体检。
(八)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素质测评(面试)等相关测评。综合素质测评(面试)采取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学生自身专长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素质、综合素质、思辨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九)录取总分=综合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面试)成绩+附加分。录取办法按专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提出入选考生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录取),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