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师学院属深圳市政府全额投资的全日制高等技工院校,是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学院已经成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名列全国技工院校前列。2006年被国务院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2007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保障部批准为全国骨干师资培训基地;2008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为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学院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审核,被批准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学校;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定为首批“全国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学院还通过
广东省技师学院复评,成为广东省政府批复的全省首批五所技师学院之一。2010年,我院被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德育工作先进单位”,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的办学理念,秉承“求真务实、德技双馨”的校训,以办人民满意的技工教育为宗旨,准确把握“丰富的知识、熟练的技能、健康的人格”三位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努力创建全国一流示范性高等技工院校,打造技工教育品牌,为深圳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学院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大鹏校区共三个校区,占地9.8万平方米。深圳市政府投资11亿,占地37万多平方米的现代化新校区已经全部建成,2014年投入使用。目前学院开设了应用设计、电子信息技术、国际商务、珠宝首饰、光机电技术、汽车技术、应用生物、印刷技术、电气技术、公共课部共10个系部28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
学院设有三种学制:一是初中起点五年制高技班,即初中毕业入读五年,学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参加高级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可获学院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二是高中起点三年制高技班,即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入读三年,学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参加高级职业资格考核合格者,可获学院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三是高中起点四年制预备技师班,即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入读四年,学完规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参加预备技师资格考核合格者,可获学院毕业证书、预备技师资格证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 【2009]】24号)文件规定:取得高级工及以上的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本市公务员、职员招考、工资待遇、职位晋升、考核定级及其他各项待遇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57号),提出要建立办学理念先进,培养模式科学,服务社会功能显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训体系。在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政策方面,对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取得预备技师证书的毕业生工作满两年后,可申报参加技师资格综合评审,合格者按规定取得相应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国家已经将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学院建立了“实习转就业”的就业模式和注重就业质量考核的就业推荐工作制度,并且与中国电信、盐田港、深圳地铁、IBM、丰田汽车、港铁轨道交通、西门子、奥的斯电梯等500多家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随着办学质量逐年提高,一所现代化的技工院校在深圳沃土破茧而出,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读。
联系方式:
校本部:深圳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邮编:518045)
西校区:福田区侨城东路职教街6号(邮编:518040)
大鹏校区:龙岗区大鹏街道鹏飞路49号(邮编:518120)
新校区:龙岗区五联村将军帽1号(已建成,2014年9月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