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报考高等职业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规定。
1.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所在学校没有组织集体报名的中职应届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中职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招考办设定的报名点报名。其余报名流程与普通高考相同。
2.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名称及输入该证书编号,最多可选择三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生的毕业证、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复印件存入考生纸介质档案。
3.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5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必须在2015年4月3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填写证书编号,并将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送至报名点办理审核手续,未办理审核手续的考生将无法填报志愿并参加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