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6日公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配套文件《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考试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评价意见》)。这两项高考改革政策,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
按照新的文件要求,此次高考改革在广东推行时,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形式将有较大变化,但目前在读的高中生不会受影响。
1 学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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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目前在广东的地位比较尴尬,虽然广东要求高考录取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挂钩,但是要求比较宽松,如一本高校只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皆达到C(50-69分),这对能考上一本的学生而言,几乎毫无压力;而对于部分批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放宽到了D(25-49分)。
按照《考试意见》的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考“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外录取的另一主要依据,考生选考3个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如此,《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14个科目均须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其余5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信息技术考试,可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要求,确定具体组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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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
目前广东虽然实行了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但是考试科目只有六门,“物理、化学、生物”为一组,“政治、历史、地理”为一组,理科生只需要考政史地三门,文科生只需要考物化生三门。若完全按照新方案实施,广东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将从3门激增至14门,这是否意味着广东高中生需要多参加11次考试?
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学业水平考试改革不能理解为增加了学生负担,它实际上促使高中教育回归。国家新课改从2004年就开始推行,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的要求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过早的文理分科,让高中课程安排仍然围绕着高考转,高考不考的课程就少学甚至不学,这不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对学生个人发展也不利。接下来广东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学业水平考试具体考几门、怎么考,仍有待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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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等级”方式呈现
对于《考试意见》会否增加高中生负担,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也有类似回应:这次改革的目的是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方式呈现,除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科外,其他学科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考试合格即可。不参加高考的学生,不需要和其他学生学习、备考一样难度的教学内容。”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学习有兴趣和擅长的东西,可能就不会感觉太累。
此外,现行高考是将高一、高二学习的内容一直带到高三“算总账”,三年中各门考试科目一直处于备考的过程中,并且高考时集中考6门,学生考试的门数多,强度大。改革后,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的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在三年中完成,实现每门课程学完即考,可以分散备考的门数,缩短备考的持续时间,减轻一次性考试带来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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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也可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1.原则上高一年级2个科目左右,高二年级6个科目左右,高三年级6个科目左右。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
2.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以等级呈现成绩的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省(区、市)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E等级为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
3.要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具体要求和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及高校确定。
2 综合素质评价
特长学生高考录取还有优势吗?
德智体美践样样可“加分”
2014年起,全国高考加分项目开始大幅缩减,2015年将进一步缩减。加分取消后,那些竞赛获奖、艺术有特长的学生在高考录取时还有优势吗?答案是肯定的,此次出台的《评价意见》就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进行了细化,让考生的特长得以展现。按照《评价意见》的要求,评价将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
《评价意见》还对每个程序的时间、责任主体等相关要求做了明确规定。如写实记录由学生自己填写活动记录单,教师做指导,不是代替学生记。要及时记录,突出重点,注重写实。再如整理遴选在每学期末由教师指导学生进行,遴选出来的材料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校要进行公示,相关教师要签字确认。这些规定非常明确具体,旨在规范评价过程,避免各行其是。
在五个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将不再获得直接加分,取而代之的是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的记录。评价程序是,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