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手册
一、考试组织
(一)考试组织
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各考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负责组织和管理本考点考试的实施及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各考点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考务工作;考点所在地市级考试机构协助和监督考点做好考试实施工作。
(二)考点组织机构、人员与职责
1.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主考一般由没有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考点所在机构负责人担任。主考必须熟悉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考试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考点。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主考的职责:
(1)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培训监考员、面试考官、裁判和其他工作人员。
(3)负责安排各考场监考员(每一考场最少安排两名监考员)。督促监考员履行职责,有权撤换徇私舞弊、严重违规等不称职的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4)负责核实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并在违规考生登记表上签名。负责组织考试工作人员检查试卷的装订、密封质量。
(5)会同市(县、区)招生办领导处理本考点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并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
2.每个考点均应设考点办公室,下设考务、保密、保卫和后勤等职能组。各职能组人数根据考点规模大小由主考确定。
● 考点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考点各职能组的工作。
(2)组织监考员、面试考官、裁判和其他工作人员培训。
(3)做好本考点的考试宣传工作。
(4)负责考点的其他工作。
● 考务组职责
(1)做好考试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
(2)协助主考培训监考员、面试考官、裁判。
(3)检查监督监考员监考和面试考官、裁判工作情况。
(4)监督、检查、维护考试秩序。
(5)检查监考员对试卷装订和密封的质量。
(6)司发考试信号。
(7)整理违规考生登记表和点名卡。
● 保密组职责
(1)负责本考点试卷的保管、保密工作。
(2)负责每场考试试卷的收发工作。
● 保卫组职责
(1)做好考点的安全、警戒工作。
(2)协助主考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考生严重违规、扰乱考点秩序、威胁监考员人身安全的事件。每个考点应安排若干名公安、保卫人员值班。
● 后勤组职责
(1)布置考点。
(2)落实医疗人员和场所、茶水供应、考生休息地方等工作。
3.认真做好监考员的选聘、培训工作。要选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原则性、纪律性强,健康条件较好,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的人员担任监考员、面试考官、裁判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近期组织过相关科目考试辅导班、上一年度考试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出现过重大工作差错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监考、面试和裁判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考前1-2天,各考点要对考试人员进行培训,务必使他们熟悉工作职责、任务和分工,各项规章制度、纪律要求、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
4.考点试卷的保管与保密
试卷存放保管期间,须确保有3名以上人员值班。保密室钥匙分别由保密室负责人和试卷保管员保管,两人同时到场方能取出试卷。如发生泄密事故,应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扩散,并迅速组织人力查明原因。
(三)考点的选用、布置与管理
1.严格按要求合理设置考点。五年制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点,须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2.考点的布置要安全安静、干净整齐。要张贴欢迎标语、考场分布图、考生守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为考生提供舒适的考试环境。
(1)在校门口挂大红横额“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点”;竖彩旗;张贴标语如“欢迎您参加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等。
(2)在显眼的地方设置宣传栏并张贴:考点平面示意图,考场、考试课程及考试时间安排表,报时信号说明,考点守则,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
(3)在考点周围设置警戒线,实行全封闭。
(4)考点办公室、考场、医疗室和厕所等有标志和指示路标。
(5)每一考场安排的考生数不得超过30人,座位按单人、单桌、单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课桌桌口朝讲台摆放,座位号按竖行编排并贴在课桌左上角。考场的环境安静,室内卫生清洁,采光、通风情况良好。
(6)考场内黑板上必须写上当场考试课程名称、试卷总页数、考试时间,以及应该提醒考生注意的事项。
(7)考场内的墙壁上要保持干净,不得留有任何字迹或文章;考场内的黑板上除规定的文字外,不得有其他文字。
(8)考点可在考场外适当安排地方给考生放置随身携带的物品。
(9)考前一天,要布置好考点和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