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2017/2/20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阅读:  【放大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772

第五条 学校地址:河源市东环路大学城

邮政编码:5170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第十五条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对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的专业及技能证书要求如下:

招生专业

对应中职学校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

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

及等级要求

服装设计与工艺

070400纺织技术及营销、070500纺织高分子材料工艺、070600丝绸工艺、070700染整技术、070800针织工艺、070900服装制作与生产管理、071000皮革工艺、142400服装设计与工艺、142500服装展示与礼仪、142600皮革制品造型设计、143200民族服装与服饰、143300民族织绣、

1204纺织技术、1205针织工艺、1206染整技术、1207化纤生产技术、1208服装制作与营销、1209服装养护、1210服装设计与制作、1211皮革加工与设计、1411服装模特

服装制作工、服装缝制(缝纫)工、服装设计定制工、服装裁剪工、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服装CAD) 平台绘图员、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服装) 平台绘图员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美术基础技能证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学前教育

160100学前教育、1501-4幼儿教育

育婴师、保育员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

音乐综合证书、教育基础综合证书

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 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840人(含实施“网测”考试形式100人),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85人,招收现代学徒制考生30人。详见下表。

 

序号

招生对象

招生专业

年制

招生科类

招生计划

(人)

学费标准

(元/年)

1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安全健康与环保

3

文理兼招

50

6410

2

法律事务

3

文科

50

5250

3

服装与服饰设计

3

文理兼招

45

10000

4

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6410

5

工业设计

3

文理兼招

50

6410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6410

7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6410

8

酒店管理

3

文理兼招

50

5250

9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理科

50

6410

10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6410

11

食品营养与检测

3

理科

50

6410

12

文秘

3

文科

50

5250

13

物流管理

3

文理兼招

50

5250

14

物业管理

3

文理兼招

45

5250

1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文理兼招

50

6410

16

移动通信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6410

17

艺术设计

3

文理兼招

50

10000

18

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服装设计与工艺

2

中职生

45

6410

19

学前教育

2

中职生

40

5250

20

应用电子技术

(现代学徒制)

3

中职生

30

6410

备注:住宿费1500/年(空调间)。教材费代收500/年,毕业时按实际结算后多退少补。

 

第十七条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考入高职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转专业。

第六章 考试形式及考试时间

第十八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校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或网上测试)”的考试形式,其中笔试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其中,报考我校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网上测试,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200分。考生需在3月4日上午参加我校的文化素质考试,并在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www.eesc.com.cn)选择4日下午在我校参加网测。报考其他专业(非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测试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十九条 我校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校参加考试。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考试科目和分值比例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笔试(或网上测试)或实操方式。

报考我校非网测专业的全部考生(含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均需参加由我校自主命题的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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