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序 言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创办于 1959年 ,前身为湛江地区财
贸干部学校,19ω 年 7月 停办,19“ 年 2月 复办,秋季开始招
收普通中专班;19⒆ 年第二次停办,19弘 年 10月 复办,更名为
湛江地区财贸中等专业学校;1983年 湛江地市合并后,更名为
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评为省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
⒛01年评为国家级重点普通中专学校,⒛ 11年评为广东省示范
性中等职业学校,⒛ 13年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15年
评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坚持
创新办校、质量办校、特色办校,以 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
旨,创 新办学机制,积 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 高人才培养
质量,为 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和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
化教育改革,保 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 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
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湛江财贸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湛江财
贸学校。学校英文名称为ġZhanjiang Finance & Trade Secondary
Specialized School。
第三条 学校校址ġ湛江市麻章区麻赤路 21 号。
学校网址是 http:// www.zjcx.com.cn。
第四条 学校由湛江市人民ჿ府举办,隶属于湛江市教育局
主管,是一所公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制分为 3 年制(入
学学历初中起点)和 1 年制(入学学历高中起点),办学规模维
持在校生 6000 人左右。
第五条 学校以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开展各类职业技能
培训,是一所多层次、多专业、综合性的中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学校坚持创新办校、质量办校、特色办校,贯彻“办
优质职业教育,育优秀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以服务为宗旨,
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致
力打造专业特色品牌。
第七条 学校确立“诚信立身,技能立业”的校训,“明理、
守纪、和谐、创新”的校风,“尊师、乐学、励志、进取”的学风,
“博学、修身、敬业、奉献”的教风。
第八条 学校的校徽图案是:
第二章 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
法定代表人和行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学生管理和其
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长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ď一Đ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教,保护师生的合法权
益Ģ
ď二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团结全
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
和其他各项任务Ģ
ď三Đ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
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Ģ
ď四Đ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定期向党委报告重
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
作,自觉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Ģ
ď五Đ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
平Ģ
ď六Đ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
伐,搞好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校园环境等建设Ģ
ď七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和财
产安全Ģ
ď八Đ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
护学校的合法权益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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ď九Đ主持学校行ჿ办公会议。
第十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副校长若干名,副校长协助校长分
管学校教育教学、行ჿ等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 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统
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党委的职
责是ġ
ď一Đ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
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积极
发挥在贯彻执行教学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
作用Ģ
ď二Đ领导学校的思想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加强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促进和
谐校园建设Ģ
ď三Đ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
风Ģ
ď四Đ审议确定学校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学校改革发展
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Ģ
ď五Đ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Ģ
ď六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
大人才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
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Ģ
ď七Đ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和学校各党支部伍建设,做好
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发
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Ģ
ď八Đ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ჿ建设主体
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Ģ
ď九Đ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员
工代表大会Ģ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党、ჿ、工、青、妇齐抓共管
的思想ჿ治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战斗堡垒作用Ģ
ď十Đ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负责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坚持民主
集中制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领导、组织和执行各项党
务工作。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是ġ
ď一Đ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组织起草党委的工作计划和总
结。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ჿ策,检查学校党组织对上级党
组织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贯彻党委的决议Ģ
ď二Đ主持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等Ģ做好党
委班子、支部班子的思想ჿ治工作,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
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
范作用Ģ
ď三Đ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德、能、勤、
绩、廉”标准,负责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监督、
考核、考察及选拔任用工作Ģ
ď四Đ组织制订、修改党务系统规章制度,签发以党委名义
发出的公文、函电Ģ
ď五Đ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
方案和工作、人事、财务安排等全局重大问题,共同决策,加
强监督Ģ
ď六Đ组织对党员的党、党风、党纪、廉ჿ建设教育,组
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加强对纪检和监察工作的领导Ģ
ď七Đ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办公会议制度,重大决策严格执行
议事议程。学校办公会议分为党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党
委会议、校务会议、行ჿ专题工作会议、教职工全体会议。
党ჿ联席会议为学校最高级别会议,由校长或党委书记召集
并主持,学校党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主要研究学校重大问题决
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主要是确定学校工作计划,研究校务工作中的主要事项。
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学校党委委员参加,主要
是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
重要干部任免和党务、党风廉ჿ建设等工作的开展。
校务会由校长召集主持或校长委托其他校领导召集,参
加成
员为校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主要是传达贯彻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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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达并布置落实党ჿ联席会议、校长办公
会议、党委会议的决定。
校行ჿ专题会议一般由分管副校长主持,参加人员为会议专
题涉及的行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主要是研究学校教学、科研、
后勤、学生管理等工作中的专题问题。
教职工全体会议,全体教职工参加,主要是传达上级会议和
文件精神,通报学校工作情况,部署学校工作。
第十四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ჿ工作咨询机构,承担对学
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研、评议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ჿ领导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工会主席
和团委书记组成。由校长兼任校务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会议
根据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校务委员会不干预校长的具体事务,只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
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ჿ策、学校的发展规划等方向问题进
行评议审定,只对审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后勤保卫科、
人事科、财务科、教研督导科、招生就业科、实训中心、财经专
业科、商贸专业科、信息技术专业科等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中层
干部经民主推荐,学校考察、任免并报组织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备
案。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定
期召开教代会。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ġ
ď一Đ听取学校章程ď草案Đ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
修改意见和建议Ģ
ď二Đ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Ģ
ď三Đ讨论决定与教职工关系密切的生活福利等重要事项Ģ
ď四Đ审议通过事业发展、规划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
事项,并由校长颁布执行Ģ
ď五Đ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学校工作和校务公
开实行民主监督Ģ
ď六Đ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关心教
职工生活。
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负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
执行,对教职工进行思想ჿ治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健康的文化
体育活动,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第十八条 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设立校内外公开栏、举
报电话、信箱,设置校务公开办公室,具体开展校务公开各项工
作,将学校开展的具体事务及时全面公开,学校接受物价、财ჿ、
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 教职工管理
第十九条 学校教师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正确
的思想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言行符合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十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
实际定编、定岗、定人、定责。教职工由校长聘任。对不胜任现
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不聘、解聘或安排其他工作。工资待遇
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
书育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
接班人的重任。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二十三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ġ
ď一Đ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Ģ
ď二Đ从事科学研究,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在
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Ģ
ď三Đ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活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Ģ
ď四Đ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
暑假期的带薪休假Ģ
ď五Đ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ჿ部门的工作提
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
主管理Ģ
ď六Đ参加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专业教师每两年到
企业实践两个月Ģ
ď七Đ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二十四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ġ
ď一Đ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Ģ
ď二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
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接受学校对其
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Ģ不断提高思想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
业务水平,履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职责Ģ
ď三Đ教师要教书育人,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和价值观Ģ
ď四Đ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Ģ
ď五Đ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
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Ģ
ď六Đ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第二十五条 学校制定考核办法,每年对教职工的ჿ治思
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
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
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
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
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予以解聘或辞退,
教职工对所受处理不服,可以按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二十七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教师享有国家
ჿ策规定的待遇,逐渐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二十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师资队伍建设机制,每年制定教
师进修培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
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十九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帮助教职工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逐步改善
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
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班主任敬业精神、
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第三十一条 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ġ
ď一Đ贯彻执行《教育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
校各项规章制度Ģ
ď二Đ熟悉本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
工作效率Ģ
ď三Đ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Ģ
ď四Đ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工作敢于负责,不
推诿、不扯皮Ģ
ď五Đ树立全局观念,支持其他部门和人员的正常工作Ģ
ď六Đ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三十二条 依法设立教学管理机构,制定完善教学管理制
度,严格规范教材管理,合理开发和使用校本教材,保证教学计
划的实施。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按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并报市教育行ჿ部门
核准和省教育行ჿ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不断更新教学观念,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五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
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三十六条 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鼓励教职
工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研究,
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教研组每两年ᄠ少要开展一个课题研究。
第三十七条 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开
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整
班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三十九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
借读、复学等要严格按有关手续程序办理,严肃招生、毕业证书
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四十条 加强法治教育,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
切实做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第四十一条 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育设施、仪器设备、文
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提高现代化
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
档。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实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专业
教育与生产实践相结合。
第四十三条 学校加强与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专业建设委员
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专业建设和教学指导。
第四十四条 由教务科、教研督导科、专业科共同负责学校
的教学过程管理,建立教师教学考核评价制度,由分管教学的副
校长负责教学的督导工作,定期组织实施综合教学质量检查。
第四十五条 学校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和专业实训室建设,
加强对实践教育环节的管理,保证实践的教学质量。健全学
生实习就业管理制度,由招生就业科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和实习
工作,由实训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实训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校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双
证书”制度,建立技能鉴定站,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开
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五章 德育管理
第四十七条 学校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遵循学生身心发展
规律,将德育全方位融入学校各方面工作。
第四十八条 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建立好德育机构及工
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ď一Đ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
团队工作Ģ
ď二Đ贯彻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
学生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已讲仪表,对人讲礼貌,
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
象Ģ
ď三Đ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
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三位一体教育模式。
第四十九条 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集中举
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五十条 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
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五十一条 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
划,严格校园环境管理。创造健康向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
校园文化氛围。构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
园。
第五十二条 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开设德育课程,发挥德育课
在德育工作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加强其他课程教学和实习
实训等环节的德育工作,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学校的心理健
康教育。
第五十三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制度,加强
德育过程的评价管理,实行全方位的德育考核办法,建立学生德
育档案。
第六章 学生管理
第五十四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
利。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五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ჿ部门发布的职业
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及其他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学生的注册、课堂
教学、成绩考核、实习实训、学籍变动、纪律考勤、奖励与处分
及毕业、结业等各项工作。
第五十六条 建立和健全学生学习生活管理制度,加强学风
建设,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
第五十七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
生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五十八条 学生有以下权利ġ
ď一Đ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教师工作Ģ
ď二Đ按受平等教育,对学校作出的不公正奖惩有权在校内
提出申诉Ģ
ď三Đ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Ģ
ď四Đ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评价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
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Ģ
ď五Đ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五十九条 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ġ
ď一Đ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Ģ
ď二Đ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Ģ
ď三Đ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Ģ
ď四Đ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
乱画、不破坏公物、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Ģ
ď五Đ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章 招生与就业管理
第六十条 学校制定招生管理、就业服务管理制度,规范招
生、就业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招生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
责任。
第六十一条 学校制定招生工作计划,开展联合办学,并根
据人才市场的需求,与时俱进开设专业,拓宽招生渠道。
第六十二条 学校加强招生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生就
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联系档案,做好毕业生安置、跟
踪调查就业反馈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的劳动争
议等相关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三条 学校不断拓展办学功能,努力为企业服务、为
社会服务,为社会劳动力实现终身教育服务。学校积极开展农村
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动力岗前培训以及为企业员工进行各种
技能培训等工作。
第八章 资产与后勤管理
第六十四条 学校制定发展五年规划,对校园整体布局进行
规划,使得校园布局合理,功能分区合理,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学校按照
上级教育、物价、财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
学生收取费用,做好规范收费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的会计账簿,
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经费收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
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
第六十六条 学校后勤保卫科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
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
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
第六十七条 学校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
收入要规范,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
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六十八条 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做好财产物资的
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和报废等工作,严防财产物资的流失和
浪费。
第六十九条 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
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
教师的福利待遇。
第七十条 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对国家助学
金和减免学费的管理,健全资助体系和监管机制,防范和杜绝违
反国家规定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七十一条 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终止时,按《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关于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安全卫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 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
各项活动应急安全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设立
安全管理专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设施设备,全面开
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创建文明、健康、
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七十三条 学校确保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教学设
备、土地、道路、绿化设施、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都符合安全标
准,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十四条 学校通过各种的形式,加强师生的法治、安全、
卫生防疫教育,积极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
增强师生的法治、安全、卫生意识。
第七十五条 学校保障校内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保
障经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加强
学生实验、实训、实习的安全管理。
第七十六条 学校加强与辖区派出所和所在的社区联系,建
立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
合治理工作。
第七十七条 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
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十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
领导班子会议审定批准后并报湛江市教育局核准。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需要修订时,由校务委员会向校教职工
代表大会提出,或由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合提
议。章程的修订应当符合章程制定程序。
第八十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ჿ
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ჿ策为准。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经湛江市教育局核准后,自学校公布之
日起施行Ģ章程制定或修改后报湛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
案。本章程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