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简章
2019/5/4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阅读: 【放大镜】
报考基本条件:
① 潮州市、县、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拥有潮州市户籍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②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采用“推荐+测试”的录取方式。
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其他往届毕业生由市招生办推荐。
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先直接通过原所在毕业班级班主任向学校申请推荐,由学校统一办理推荐手续。
推荐时间:2019年5月4日前。
办理参加高考补报名以及测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我校协办。教学地点为潮州市职业技术学校。试点班学生符合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 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入读高职专业学院学生可以享受申请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