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学习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
(三)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9年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术科统考。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2019年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公费定向培养教师专项计划录取文化科和术科最低分数线。
(四)招收该类公费定向培养本科师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在提前批次录取,具体报考及录取办法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执行。
(五)培养院校和培养计划来源地县政府要及时与公费定向培养对象签订三方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公费定向培养对象如因身体健康、应征入伍等特殊原因,经培养院校和计划来源地审核确定取消公费定向培养资格的学生,由所在高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调整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