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奖学金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入学奖学金有新生入学奖学金、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
新生入学奖学金适用于除广东省以外,全国普通高考报考我校,录取并按时报到注册的2019年优秀新生。新生入学奖学金为当年学费全免,原则上为期四年,获奖条件及评定办法详见学校《2019年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在广东省,我校设置2019年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细则详见学校《2019年广东省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另,我校对珠海籍新生设有专项奖学金,详见学校《2019年珠海籍新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的在学奖助学金。奖助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燊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内地生)、古楚璧伉俪奖学金(中国香港生)、港澳华侨生奖学金、薪传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由学校奖助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助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