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尖创新人才”培优计划
1.国际交流:
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自选以下国际交流项目之一,包括:
(1)国际名校深造,正式录取并入读世界百强高校的研究生;
(2)国际校际交流,赴境外合作高校参与半年到一年的学习交换或双学位项目;
(3)短期国际学术交流,参加由境外知名高校组织的短期课程学习、国际赛事或其他短期文化学术交流等活动。
2.高等研究院和特色实验班:
(1)获得高等研究院面试资格,如通过高等研究院面试,则可获得高等研究院预录取资格;
(2)入学后,按照个人意愿,可选择进入特色实验班学习(部分特色实验班根据实际情况需再次遴选)。
3.全程培优计划:
学校将按照高起点和高标准要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高水平、创新型的培优计划,包括:
(1)有一次自选专业或修读双学位的机会(须满足学校所要求的申请基本条件,如无挂科);
(2)高中期间修读我校MOOC先修课程并考试及格,该课程
学分可直接计入大学课程学分(免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开放更多课程;
(3)为其安排生涯规划导师,直接进入“大学生涯规划导师全程跟踪计划”和高端科研实验室;
(4)推荐进入“百强名企带薪实习计划”;
(5)优秀本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获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4.助学计划:
在校期间,如家庭经济困难,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相关助学项目:
(1)额度1-5万元的助学金;
(2)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奖励方案
综合以上培优计划,经研究,制定新生奖励方案如下:
1.一等奖:广东省高考文化成绩在全省理科1000名及以上或文科800名及以上(外省文科、理科或普通类全省4‰及以上)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二等奖或以上奖项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以下奖励:
(1)奖学金5万元人民币/人;
(2)经申请并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者,可获最高5万人民币资助;
(3)自选高等研究院面试资格或特色实验班预录取资格(部分特色实验班根据实际情况需再次遴选);
(4)申请全程培优计划;
(5)学业导师由国家级“四青”人才(青年千人、青年长江、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等)或国内知名专家担任。
2.二等奖:高考文化成绩满足我校2020年“拔尖创新人才”培优计划二等奖排位要求或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三等奖的新生,入学后可获得以下奖励:
(1)奖学金2万元人民币/人;
(2)经申请并入选我校国际交流项目者,可获最高2万人民币资助;
(3)自选高等研究院面试资格或特色实验班预录取资格(部分特色实验班根据实际情况需再次遴选);
(4)申请全程培优计划;
(5)学业导师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担任。
深圳大学2020年“拔尖创新人才”培优计划二等奖资格高考排位资格线情况表
备注:2020年已实施高考改革省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不分文理,为普通类。
二、学科奖学金奖励方案
为加强我校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专业建设,鼓励优质生源报考相关专业并进行深入学习,制定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专业本科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学科奖学金”)。
专业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社会学、行政管理、化学、环境工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物流管理、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海洋科学、生物科学、心理学、土木工程、法语、德语、测控技术与仪器、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预防医学。
对高考成绩排位满足我校2020年本科新生学科奖学金要求且录取至上述专业并继续在该专业学习的学生,给予如下奖励:
1.奖学金2万元人民币/人;
2.为学生安排学业导师,学业导师由教授、副教授或博士担任。
备注:
1.确认奖学金后,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因特殊原因转专业后,须退回奖学金。
2.如同时达到“拔尖创新人才”培优计划奖励方案和学科奖学金奖励方案的奖励要求,则按“拔尖创新人才”培优计划奖励方案执行。
深圳大学2020年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专业本科新生奖学金排位要求情况表
备注:2020年已实施高考改革省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海南省、山东省)不分文理,为普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