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建档的通知(3)

2016/11/28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  【放大镜】  

七、艺术类考生的报考相关规定

普通高校艺术类(含美术类、音乐类,下同)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院校校考三种形式。选报艺术类考生的文化科考试科目: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详见《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明确拟报考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后,方可确定其艺术术科考试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被录取机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应参加广东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即报名时应选择美术术科统考或音乐术科统考。参加省统考的必须填报统考信息选项;只参加院校校考的,则可只填报校考信息选项;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院校校考或参加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的,则应同时填报统考和校考信息选项。报名时没有选择校考信息选项而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将无法被有关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高校暂未明确相关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是否需参加省统考的,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

 

九、准考证领取与发放

(一)《广东省201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术科校考准考证》——考生在报名系统确认报名信息以后即可到报名点打印领取,并凭此证参加艺术类院校(专业)组织的术科校考。

(二)《音乐术科统考准考证》――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体育术科准考证》、《美术术科统考准考证》、《英语听说考试准考证》——全市统一在考试前一周由报名点发放。

(四)《文化科目考试准考证》——全市统一在2017年6月3日由报名点发放。

 

十、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各项信息真实准确。

(一)各报名点需认真核对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个人信息和普通高考报名个人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各区招考办须向市招考办申请更正。

(二)各报名点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负责准确录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高考体检和政策性加分的信息录入安排另行通知。

(四)“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编号由各报名点凭原件审核确认。

(五)考生提交各种报考资格证明材料时,必须确保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各区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在上报有关电子档案后,如有错或更改,必须及时与市招考办联系,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十一、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一)必备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统一印制);

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和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志愿表;

7.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

8.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9.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0.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11.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薄复印件;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纸介质材料必须包括1-11项内容,其中第3项按《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粤教研〔2006〕10号)有关要求执行;其他社会人员(含往届生)的纸介质材料包括上述第4、5、6、7、8、9、10、11项内容和单位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鉴定;报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退役军人纸介质材料包括第4、5、6、9、11项内容。有其他档案材料的可同时提供。

(二)补充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

1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登记表(仅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用);

14.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仅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15.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仅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16.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8,随迁子女考生用);

17.地级市侨办、台办核发的“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省籍青年身份证明”(参阅《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三侨生”报考普通高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18.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特殊专业考生体检表(仅填报有关院校特殊专业考生用);

19.符合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新生有关照顾政策的奖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烈士子女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学生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

凡是材料复印件,都必须由区招考办审核人员签名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区招考办公章。

(三)建立考生档案的具体要求。

1.2017年高考考生档案必须具备“广东省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材料目录”,凡材料具备的需在目录中相应的材料名称栏目的括号内打“√”,并将档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2.各单位在考生档案材料上签署意见和结论时,要对考生高度负责,必须用词准确、文字规范。如需对考生的某方面内容进行特殊说明,可另加附页。

3.严格审核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各区招考办对在外省转入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证明要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真实准确。

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障高考工作顺利进行和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基础工程,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区招考办、各报名点必须切实加强对普通高考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领导,扎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确保我市2017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点击附件:

1.广州市各区普通高考社会考生报名点

2.广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电子相片采集点

3.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

4.广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借考申请表

5.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

6.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

7.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汇总表

8.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随迁子女考生填写)

9.需协调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

10.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

11.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属性及科类、考试类型、报考科目之间关系的说明

12.广州市2017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流程

13.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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