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2959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963号,邮政编码:510510
白云校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从九路980号,邮政编码:51055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现代学徒制合作企业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和确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纪检监察小组,根据自主招生工作政策和招生章程,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在录取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自主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一)面向常规模式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自主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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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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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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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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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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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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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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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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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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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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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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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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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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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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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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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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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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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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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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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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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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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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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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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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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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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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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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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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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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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计划
第五章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现代学徒制类型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普通类专业的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文科生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生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2、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高中学科类别仅限理科报考,旅游英语专业仅限文科报考。
(二)面向常规模式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院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1)招生专业对应的中职(技工)专业表: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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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中职学校专业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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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技工学校专业及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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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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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100机械制造技术、051200机械加工技术、051300机电技术应用、051400数控技术应用、051500模具制造技术、051600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051700汽车制造与检修、052300机电产品检测技术应用、052500工业自动化仪表及应用、052700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052900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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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机床切削加工(车工)、0102机床切削加工(铣工)、0103机床切削加工(磨工)、0104铸造成型、0105锻造成型、0106数控加工(数控车工)、0107数控加工(数控铣工)、0108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0109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0110数控编程、0111工量具制造与维修、0112机械设备维修、0115机械装配、0116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0117模具制造、0118模具设计、0120冷作钣金加工、0122数控电加工、0123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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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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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00工程测量、040200建筑装饰、020900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011500园林技术、021000地质与测量、020100国土资源调查、021100水文与水资源勘测、040100建筑工程施工、040400城镇建设、041200市政工程施工、041300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041500水利水电工程施工、090807软件与信息服务(空间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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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2—4公路工程测量、0419—4港口与航道施工、0426铁路工程测量、0711园林技术、0805 矿山测量、0813 地质勘查、0814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08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0816水文与水资源勘测、1102 建筑施工、1103 建筑装饰、1104 建筑测量、1108 市政工程施工、0408公路施工与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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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专业对应的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对应表:
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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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符合以下证书之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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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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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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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设计与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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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机械类)证书;②普通车、铣、刨、磨工种的证书;③数控车、数控铣、加工中心工种的证书;④模具制造工、模具工、装配钳工、模具钳工、工具钳工工种的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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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含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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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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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设计模块(AutoCAD)平台绘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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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含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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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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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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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以上(含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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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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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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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电子)证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证书、制图员(电子)、制图员(建筑)、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图像制作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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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含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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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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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员证书、房产测量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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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含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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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其授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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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证书、土木工程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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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以上(含B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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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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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六条 考生报名
凡具备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及符合有关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未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可在所就读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非高考报名点的中职学校的应届生及其他往届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20日)。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25日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报名,详情请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查询。考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
第十七条 考生确认报名时间
考生必须于2月25日前凭广东省2017年高考正式报名信息表来我院确认报名。
第十八条 资格审查
我院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精神,依据我院招生章程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并于2月27日前将审核具备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我院自主招生信息网(http://dept.gdgm.cn/xsc/08zsxx)公布。
第七章 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 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学院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二)常规模式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学校统一组织测试。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第二十条 我院自行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统一在3月4日上午进行,考生来学院参加考试。现代学徒制类型的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中职考生文化基础考试中的综合文化知识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对所报专业的理论基础掌握程度。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
第二十一条 面试和职业技能考核名单的确定
3月8日前,我院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在本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招生计划的1.5倍情况下,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分专业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名单,若最后一个名额同分,则该同分点的考生均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名单;在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1.5倍情况下,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文化基础考试并获得成绩的考生均可以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考生名单在自主招生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面试或职业技能考核。
第二十二条 考试安排
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于2017年3月4日进行;职业适应性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于3月18、19日进行,详情请登陆我院自主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 缺考一科或以上考生做自动放弃招生考试处理,不允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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