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招生与就业服务管理
第四十七条 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学校科学设置专业,拓宽招生渠道。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招生行为发生。
第四十八条 学校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建立毕业生联系档案,做好毕业生安置、跟踪调查就业反馈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毕业生与就业单位的劳动争议等相关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财产财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学校经费ࣿ源ġ财ჿ拨款。学校可按ჿ府赋予的权利开展业务,增加办学经费。
第五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ჿ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做到规范收费和财务公开。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
第五十一条 学校可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资,捐资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设立奖励基金。
第五十二条 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对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的管理,健全资助体系和监管机制,防范和杜绝违反国家规定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等违法犯规行为。
第五十三条 学校建立严格的预决算制度。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制订全年的财务预算,然后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定。
第五十四条 学校各类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贴等项开支标准,必须按上级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层次学校同类人员的有关标准制定。
第五十五条 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做好校产的登记、使用、维护、折旧、报废等财产管理工作。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帐卡。
第五十六条 学校的物资采购、报销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设施设备采购、管理和使用制度。加强对教学设施、实习实训设施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学校实行财务公开,由校长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并予以公布。第八章 后勤服务与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条 加强后勤管理工作,创新后勤服务管理机制,促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做好膳食、宿舍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
第五十九条 认真做好校园总体规划,做到功能分区合理,满足发展要求,体现职业教育特色。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和谐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六十条 加强校园综合治安,做好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ď一Đ制定安全预防、日常安全管理、应急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Ģ ď二Đ学校应当保证校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教学设备、土地、道路、绿化设施、交通工具、食堂等学校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定期检查,消除安全隐患Ģ ď三Đ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生的法治、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开展逃生避险、救护演练、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卫生意识Ģ ď四Đ保障校内活动中的师生安全,保障经由学校组织或批准的校外活动中师生的安全。加强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安全管理Ģ ď五Đ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和社区的联系,建立校园安全联防制度和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第六十一条 建立健全卫生工作制度,设立医务室,开展健康教育及环境卫生督查,预防食物中毒,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加强食堂和校园超市的监管,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九章 终止程序
第六十二条 学校法人终止活动时,由学校法人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核,报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学校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制定清算方案,负责对学校财产、债权、债务 进行全面清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清算结束后出具清算组织清算债权、债务文件,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出注销学校法人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定,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ჿ 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ჿ策为准。
第六十七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对章程进行修订,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并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经市教育局核准后,自学校公布之日起施行。